• 李升江:采取综合措施 促“计划”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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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船网 搜船资讯]  核心提示:“《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其实是我国船配业“十三五”规划的升级版,比一般的五年规划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中船重工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升江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造船业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然而作为船舶工业核心...


    李升江:采取综合措施 促“计划”真正落地



    “《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其实是我国船配业“十三五”规划的升级版,比一般的五年规划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中船重工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升江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造船业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然而作为船舶工业核心的船舶配套业却滞后于造船业的发展,这种状况亟须得到改变,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印发的《行动计划》非常及时和必要。他希望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和落地,我国船舶配套业整体发展水平能得到较快的提升。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造船业在国际上已经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船舶配套业的发展却不能跟上我国造船业发展的步伐。我国完工远洋船舶配套产品的装船率一直在50%左右徘徊,其中还包括一些通过许可证生产的产品,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少之又少。要改变这种状况,亟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李升江认为,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内容全面,“直击要害”,从发动机到甲板机械,从舱室到辅机,进行了细致、具体的部署。同时,《行动计划》表现出以下4个特点。一是瞄准我国船舶配套业发展的瓶颈,从技术、质量、产业化、本土化率、服务体系等方面全方位提出要求;二是立足基础,结合现有科研项目及制定的科研计划开展工作,并有一些前瞻性的提法,如对极地船舶设备及智能船舶设备的要求等;三是对开放合作的说法与以往不同,从前提得较多的是“引进”,而此次更多提到了“走出去”,如海外并购等,这说明我国船配业的开放合作有了更丰富的内容,手段也日趋综合;四是延续性强,提出的一些目标都是基于“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的科研成果,有较好的基础。

    李升江还建议,要真正确保《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得以实现,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首先,国家还应出台相关支持配套制度,在财政、技术等方面提供系统性支持,助推企业发展。其次,注重基础性研究,强调“工业强基”,只有夯实了工业基础,才能促使我国船舶配套行业整体能力提升。再次,《行动计划》中的内容要落实,落脚点是企业,因此,船舶配套企业自身应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在产品可靠性、质量及创新方面发力,有意识地提升发展水平。此外,在国家出台“首台套”等鼓励政策的情况下,我国船东在选用产品时应加大对国产船舶配套产品的支持力度。对于在我国贷款的国外船东,我国也可对其选用我国船舶配套产品作出相关规定。最后,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制造企业以及用户应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技术支持平台,共同努力,为目标的实现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介绍,实现《行动计划》提出的产品研发方面的目标问题不大,一些相关项目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中。较难实现的也许是装船率和市场占有率方面的目标,例如,“到2020年,高技术船舶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60%以上,船用设备关键零部件本土配套率达到80%;争取到2025年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5%以上”。李升江表示,实现这方面的目标,还需要各方做更加有效的工作,付出更多的努力。

    “预计《行动计划》出台后,后续还会有一些配套的鼓励或优惠政策出来,并有一些研发项目立项,这对我国船舶配套企业来说是难得的机遇。”李升江就此提出,我国船配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行动计划》提到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并关注后续政策及配套科研项目,为自身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同时,在这一过程中,相关企业还应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例如,对研发投入较多的新产品,企业应更多关注其未来能否装船,在与国外成熟甚至价格更低的产品“PK”时有多大的胜算。国家对此则应有一揽子计划,通过产业联盟等方式,推动新产品装船和产业化。此外,投入巨资进行自主品牌产品研发的企业,还应警惕产品推向市场时可能面临的国外产品低价打压等风险。

    来源:中国船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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