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营改增”又堵回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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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船网 搜船资讯]  核心提示:增值税覆盖全行业后,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被视同贷款业务。回租业务的税务优势的消失,或将导致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现有主要业务的停滞。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其中,建筑业...

    全面“营改增”又堵回租路?

    增值税覆盖全行业后,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被视同贷款业务。回租业务的税务优势的消失,或将导致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现有主要业务的停滞。

    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此次改革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可见,“营改增”扩围后,增值税几乎覆盖了全行业。

    回租税务优势蒸发

    日前,融资租赁业内人士就“营改增”扩围抱怨道:“每次‘营改增',融资租赁业注定要被折腾。”

    据其介绍,增值税覆盖全行业后,融资租赁的回租业务被视同贷款业务,本金以外的收入全部按6%增值税计税。如果一笔1000万元的回租业务,按10%的收益率计算,收益为100万元,利息按8%为80万元,原来按扣除利息后的20万元计税17%,不到4万元,现在是按100万元的6%计税是6万元。

    据紫金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方之庠此前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介绍,原来融资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抵扣发票,这就等于将银行的贷款利率打85折。如今承租人不能抵扣,回租的税务优势就没有了。据前述业内人士介绍:“这样,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将停滞。”

    所谓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航运交易公报》记者注意到,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的大部分是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即便是在2013年“营改增”让一般融资租赁企业的回租业务完全停滞后,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的回租业务仍然风生水起。一位常与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有合作的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后,我们所有的回租业务几乎都是停滞的,因为一做就赔钱。但对于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来说,之所以能做,是因为银行在处理资金流转上的方法和操作更加灵活,而且对于政策的导向也更有底气。”数据显示,2010年,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的直租项目投放金额占比35.1%;2011年,直租占比保持34.7%;2013年上半年,直租业务占比只有16.3%.而回租业务2012年年底在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中的占比高达84%(在内资和外资租赁中占比也超过60%),按照租赁行业近2万亿元的合同额估算,全国回租业务规模超过1万亿元。

    全面“营改增”又堵回租路?

    增值税覆盖全行业后,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被视同贷款业务。回租业务的税务优势的消失,或将导致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现有主要业务的停滞。

    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此次改革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可见,“营改增”扩围后,增值税几乎覆盖了全行业。

    回租税务优势蒸发

    日前,融资租赁业内人士就“营改增”扩围抱怨道:“每次‘营改增',融资租赁业注定要被折腾。”

    据其介绍,增值税覆盖全行业后,融资租赁的回租业务被视同贷款业务,本金以外的收入全部按6%增值税计税。如果一笔1000万元的回租业务,按10%的收益率计算,收益为100万元,利息按8%为80万元,原来按扣除利息后的20万元计税17%,不到4万元,现在是按100万元的6%计税是6万元。

    据紫金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方之庠此前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介绍,原来融资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抵扣发票,这就等于将银行的贷款利率打85折。如今承租人不能抵扣,回租的税务优势就没有了。据前述业内人士介绍:“这样,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将停滞。”

    所谓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航运交易公报》记者注意到,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的大部分是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即便是在2013年“营改增”让一般融资租赁企业的回租业务完全停滞后,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的回租业务仍然风生水起。一位常与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有合作的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后,我们所有的回租业务几乎都是停滞的,因为一做就赔钱。但对于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来说,之所以能做,是因为银行在处理资金流转上的方法和操作更加灵活,而且对于政策的导向也更有底气。”数据显示,2010年,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的直租项目投放金额占比35.1%;2011年,直租占比保持34.7%;2013年上半年,直租业务占比只有16.3%.而回租业务2012年年底在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中的占比高达84%(在内资和外资租赁中占比也超过60%),按照租赁行业近2万亿元的合同额估算,全国回租业务规模超过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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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签: 航运,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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