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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基遭罚190万美元

2026-05-27 国际船舶网 国际船舶网 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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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再度加码对班轮公司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再度加码对班轮公司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

当地时间5月26日,FMC宣布,已与丹麦航运巨头马士基达成一项总额19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和解协议。

监管机构指控马士基在美国市场的部分业务中,曾向并未受相关运输合同约束的第三方主体收取滞箱费,涉嫌违反《美国航运法》

根据FMC披露的信息,此次调查主要围绕马士基服务合同、提单及运价规则中的收费适用范围展开。

FMC认为,部分被收取滞箱费的第三方,并未同意接受马士基提单、服务合同或运价条款约束,因此相关收费缺乏法律基础。

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马士基同意停止相关做法,并修改其美国运价规则中对于“merchant(货方)的定义。

调整后,相关定义范围将被限定为托运人、收货人以及依据美国联邦法规认定、对货物具有实际利益关系的主体,从而进一步收窄滞箱费的适用对象。

除支付190万美元民事罚款外,马士基还同意向受到影响的第三方提供退款及费用豁免。

不过,马士基并未在此次和解协议中承认存在违法行为。

业内普遍认为,此案再次反映出美国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强化对班轮公司滞期费与滞箱费收费机制的审查力度。

自2022年美国《海洋运输改革法案》正式实施以来,FMC明显加快了对大型班轮公司的执法节奏,尤其重点关注疫情后高运价、高附加收费背景下的收费透明度与合规性问题。

事实上,马士基并非近期唯一遭到FMC重罚的班轮公司。

今年早些时候,FMC曾对 MSC 开出高达2267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监管机构当时指出,MSC在滞箱费计费以及冷藏箱运价规则方面存在大范围违规收费行为。

与此同时,美国法院近期也进一步强化了对FMC监管逻辑的支持。

今年4月,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FMC针对长荣海运的一项裁决。

该案件涉及美国萨凡纳港关闭期间产生的滞留费用争议,法院最终认可FMC提出的核心原则,即滞期费和滞箱费的设置应当服务于“货物流动效率”,而非单纯成为船公司增加收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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