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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

2015-06-29 中国水运报 中国水运报 11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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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上海率先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

  上海保监局6月25日宣布,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上海率先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

注册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着眼于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简政放权。

届时,在上海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时间将由备案制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即时处理。



  此次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突出简政放权,首次实现了保险产品管理权限从监管部门到社会组织的让渡。

保险监管部门授权行业协会承办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将产品监管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由事前审批备案改为事后监管,体现还权于企业、让权于市场的改革思路。



  据介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由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保险机构四类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监管部门依法授权、协会组织承办、第三方平台运营、市场主体自主注册的整体架构。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突出高效便捷,建立7×24小时电子化注册平台,平台自动注册管理,实现即时注册、即时审核、即时通过、即时赋予注册码、即时投入市场。

注册材料由备案制管理的7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件缩减为2份电子文件,注册时间由备案制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即时处理。



  同时,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突出接轨国际、辐射全国,建立国际化的产品注册标准,在产品创新、产品规则、产品管理方面实现与国际航运保险市场的深度对接。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会长降彩石表示:“此次改革放开了对航运保险产品费率的监管,符合高度国际化的标准。

遵循国际惯例,此次注册制改革将由注册人根据实际自行厘定产品费率,根据业务需要使用注册语言。

注册在上海之外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加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的形式,以会员身份注册产品,通过这种制度设计,让上海的创新辐射全国。



  此外,在航运保险产品管理机制方面,既鼓励市场主体完全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要求开发注册产品,又允许新注册产品设置6个月保护期。

保险公司既可以使用自己注册的产品,又可以使用其他注册人保护期外的注册产品,也可以使用协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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