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加强辖区海事安全监管,积极应对海上旅游旺季、高温暑季、雷暴台风防抗等季节性监管需要,有效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要求,墟沟海事处开展严查30天迎接建党100年专项行动,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从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不断提高港航单位、船舶及船员学法守法意识。重点针对辖区游艇、港作船、危险品运输船、载运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船舶、集装箱船舶等重点船舶,严厉查处船舶配员不足、证书不齐、超载、危险品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保持对船舶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局年度目标任务及各专项活动要求,扎实推进船舶监督、防污染、无线电、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等业务工作,不断提升船舶监督检查质量,确保检查数量及覆盖率等满足目标任务要求。六月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现场监管
(一)、强化辖区游艇监管。落实《墟沟海事处强化“七一”前后及暑季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墟沟海事处迎“七一”游艇监管工作的须知》等关于游艇现场监管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加大游艇监管执法力度,做好现场执法记录和值班日志记录。
(二)、强化船载危险货物及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监管。一是加强辖区靠泊船舶船岸界面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不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行为,杜绝船舶不适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操作,形成监管高压态势,确保辖区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落实;二是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现场监管,严厉查处谎报瞒报、非法洗舱、非法处置货物残余物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装载作业的现场监管,核对水分含量报告,装货前或装货期间如发生降水,应重新对货物含水量进行采样检测。
三、强化靠泊船舶现场监管。一是加强对到港船舶配员情况的检查,杜绝船舶配员不足、船员证书伪造或失效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查船舶超载,所有超载船舶整改后方能离港,发现的超载船舶100%整改,并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实施船舶无线电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船舶AIS设备核查;四是强化船舶货物系固绑扎现场检查,督促船方严格落实系固绑扎要求,合理配载并预留安全通道;五是继续开展长期脱管船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船舶长期脱管现象。
四、加强辖区港作船管理。继续对港作船实施常态化监管,现场检查每月覆盖一次,重点加强对船舶配员、消防救生设备、船舶防污染作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提升港作船安全及防治污染水平。
五、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及安全隐患再次进行排查研究,对辖区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险、康云码头10人以上洗舱清舱作业火灾爆炸风险、辖区内客船老旧、大型客船船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等重大风险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再次进行跟踪核查,确保落实到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目前发现的辖区内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实际对现阶段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积极推进整改,确保排查到位、治理到位。
六、落实恶劣天气防抗与安全生产宣贯
通过微信群推送、发放宣传材料、走进企业、登轮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恶劣天气防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积极宣传《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经营人、船员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守法经营,落实各项预防预控措施,严禁私自冒险开航,确保船舶船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