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为期40天的春运落下帷幕,张家港海事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安全畅通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部署,坚守水上保供保障一线,确保了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春运期间,张家港海事局共出动现场执法人员1668人次、执法车辆353台次、海巡艇773艘次,检查船舶2358艘次,检查涉客渡船73艘次,共保障112968人次、31973台次车辆安全渡江。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春运水上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印发张家港海事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制定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春运工作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二)全面部署春运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春运安全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港航单位召开2021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内外部安全防范措施。局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渡运秩序、船舶航行秩序、码头靠泊秩序和锚泊船舶值班情况,督导基层部门加强现场监管。
(三)积极营造安全氛围。充分发挥快反处置中心功能,深化“海事+码头”建设,在春运工作中强化与港航企业的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在政务窗口、海巡艇、海事趸船悬挂安全标语和安全横幅,利用VTS、船E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春运相关信息,广泛宣传春运安全。
(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行为监管,依托行政检查系统、船舶智能监控与指挥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船舶动态信息,强化指挥中心(VTS中心)、海事处二级分中心以及海巡艇执法联动效率,充分把握春运水上安全动态。持续加强渡运安全监管,督促渡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渡船动态监管。加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监管,严格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把关,重点加强船舶航行及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谎报瞒报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单壳油船在长江江苏段航行、停泊、作业。走访辖区码头单位,了解生产需求,优先保障服务电煤、油气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确保港城人民生活保障。
(五)强化事故预防预控。梳理辖区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清单及管控措施,重点防范船舶搁浅、触碰丁坝,加强船舶横越、追越等行为安全监管,严防船舶碰撞事故等各类险情事故。强化预警宣传和船舶管控,严格执行禁限航规定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管理规定》,强对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信息的收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5次、安全监管风险预警1次,实施临时交通管制5次。有效应对强冷空气对水上交通安全影响,同时做好高峰船流水上交通秩序维护,保障了春节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六)强化疫情防控。加强职工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升职工防控意识,严格审批人员外出,鼓励职工就地过节。加强码头、船舶、船员及作业人员疫情防控监管,运行涉外疫情防控应急专班,联合口岸相关单位,强化国际航行船舶船岸界面疫情管控检查,实时掌握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动态,全程关注靠离泊、供受油、船员换班等具体环节。督促码头经营单位落实人物同防、口岸管控、水路疫情防控等具体措施,坚决做到守口把关,杜绝出现防控漏洞。
(七)做好应急处置。落实领导带班和VTS、执法基地、应急待命点等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青年突击队在港实时待命,确保春运期间能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汇总编制辖区港航单位应急值班表、应急联系人。均衡布点辖区应急拖轮、清污船等社会应急力量。协调稳强、亚龙两家打捞公司调派打捞船至辖区实施常备执勤。
下一阶段,张家港海事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加快推进海事新型监管机制先导区、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全力提升海事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