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海南海事局服务自贸港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海南海事局围绕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担当履职,奋力破局,推出一系列服务自贸港发展的创新之举,设立“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完成22艘船舶登记,国际航行船舶总运力增加355.10万载重吨,在全国十几个自贸区港中海南登记国际船舶艘数和总吨位“双第一”;推行“一事通办”政务服务模式,打造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海南模式”;开展船舶证书“多证合一”改革,大幅精简办证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近82%;创新保税燃油外锚地加注“3个1”便利通关新模式,便利保税油加注,形成了多点开花、亮点频现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在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海南海事局坚持以创新驱动为主线,破立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海事营商环境,助力航运业发展要素向海南自贸港聚集。推出船舶登记“一事通办”、游艇等船舶证书“多证合一”、创设高效便捷的国际船舶登记程序、“一船一码”等4项制度创新,并先后被评为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案例;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的起草工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创新保税燃油外锚地加注“3个1”便利通关新模式,实施保税油加注“备案+报告”管理方式,2020年安全监管保税油加注作业163艘次,加注保税油10.3万吨;制定涵盖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强化安全监管等五个方面16项措施,全力支持洋浦港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协助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为“零关税”政策落地和提前封关运作奠定基础;联合海关、边检等口岸查验部门印发《海南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程序》,优化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流程,进一步缩减船舶进口岸查验的时间,提升通关效率;参与起草《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租赁游艇检验暂行规定》、《海南省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实施方案》等,为海南省邮轮游艇等新业态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根据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对海南海事部门服务自贸港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开启建设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海事特区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2021年海南海事部门将实行更加高度灵活的海事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首席海事专家,组建海事高端智库,构筑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保障机制;制定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配套的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建立水上飞机等水上新业态海事监管制度,构建更加开放完善的海事法规体系;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原则,构建集约、高效的船舶监督模式,建立船旗国综合服务保障机制,做好船舶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工作,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海南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和海上“大交管”先行区建设,打造“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国际船舶动态感知能力,建设更加先进智能的装备保障体系;扎实推动国际登记制度改革,推动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变革,推动实施更加开放高效的船舶检验制度,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员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服务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全力推进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就2021年海事服务自贸港建设工作部署和确保取得实效,海南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强调,海南海事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海事定位,主动构建新模式,为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变革提供新动能,努力打造自贸港海事特区,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海事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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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事通办”。船舶登记“一事通办”是将船舶登记及其相关联的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作为“一件事”来开展审批,实行“一窗办理、协同审批、无缝衔接、全程服务”的办理模式,从而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多证合一”。“多证合一”是指三亚辖区涉客船舶和游艇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等七本法定证书全部由一本《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替代,整合共有信息、保留个性化信息,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申办、统一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
三、“一船一码”。“一船一码”是指船舶向海事部门申请核发,记载在《三亚辖区船舶管理证书》上或在“船证通”微信小程序上显示的“二维码”,一条船对应唯一“二维码”,并张贴在船舷或船尾,该“一船一码”以地方政府通告的形式发布实施,将其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