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9月的平均2000mg/kg,到2021年1月的11mg/kg,经过5个月的持续努力,福州市内河船舶燃油硫含量初检结构油舱实测值减幅达99.45%,一年预计可减少38吨硫排放量,基本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成效的背后,是百倍的付出。福州市地方海事局把‘三油并轨’整治行动融入常态化管理,通过持续鼓励引导,不间断开展专项执法,全方位远程监控,同时,会同公安、商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成效可以说是看得见的。
既当“教导员”,也当“保障员”
2018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指出,我国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要“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三油并轨”应运而生。
“三油并轨”,即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并轨之后,全面取缔普通柴油,这意味着,内河船舶用油必须全面采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国六标准船用油。
闽江福州水域全长120公里,现有航行、停泊的各类船舶就达350余艘,其中,仅福州市登记在册的内河航运企业20家,内河运输船舶达195艘,约16万载重吨,推动、引导这些航运企业和船东采用国六标准船用油就成了地方海事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着眼于做好内河船舶“三油并轨 ”的“教导员”,福州市地方海事局先后5次召集辖区内河航运企业和船东进行座谈,宣传讲解“三油并轨”的有关政策要求,逐一签订承诺书,确保所有航运企业、船东知晓、认可船舶燃油质量标准。
政策宣传到位了,油品的供给,以及燃油的成本,却成了横在航运企业和船东面前的“老大难”。福州市地方海事局直属海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航线船舶燃油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来源和价格标准还不统一,燃油价格普遍较高,给航运企业和船东更新换代船用燃油造成了很大麻烦。
不挪开绊脚石,“三油并轨”就难以推行下去。为了优化燃油供油方式,福州市地方海事局联合市商务部门、燃油供应公司进行统筹规划,鼓励引导辖区各航运企业自行购买合法加油船,或者集中批量采购国六标准柴油的方式,既保障了油品质量,也降低了经营成本。同时,福州市地方海事局在辖区闽江航运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更多的合法加油船参与船用燃油的供应竞争,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上国六标准柴油的价格。
逢船必检,执法必严
福州市地方海事局常态化将“三油并轨”整治行动融入常态化管理,合理调整巡航检查计划,开展“三油并轨”专项执法行动,并根据闽江潮水特点,创新弹性工作制,采用“固定岗”+“巡航岗”的方式开展船舶燃油检查,做到“逢船必检、不留死角”,坚决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船舶用燃油、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未按规定保存《油类记录簿》等违法行为。
为保障检测结果科学、准确,福州市地方海事局执法人员在船员全程参与的情况下,到船舶机舱油柜内抽取油样并统一封号,现场使用燃油快速检测仪测得油样硫含量值后,对硫含量值初检超标的船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将封存的油样送至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正式检验。目前,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已有3艘涉嫌不使用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船舶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开展船舶燃油检查的同时,福州市地方海事局还联合公安、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水上加油船情况摸排和监督检查,集中在闽江南港、大樟溪等水域组织开展内河运输船舶油品全覆盖监督检查专项执法,从油品供给源头,阻断不达标油品流入市场。
经过不间断的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和高强度执法,福州市内河船舶燃油含硫量逐步下降,初检结果表明,油舱的实测值已由之前的每月平均2000 mg/kg降至2020年10月平均实测值630 mg/kg,11月平均实测值443 mg/kg,12月平均实测值178 mg/kg,2021年1月平均实测值11 mg/kg。
“由于原船燃油舱舱底油泥无法完全清洗,短期内油舱实测值无法完全下降到10mg/kg以下。“福州市地方海事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三油并轨”后续跟进工作,加强督导,必要时指导船东进行洗舱作业,长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