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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中华造船原董事长顾逖泉受审全盘否认受贿

2014-12-07 龙de船人 龙de船人 83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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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1日早上9:30,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顾逖泉受贿案一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与顾逖泉同案受审的,还有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 ...

       

沪东中华造船原董事长顾逖泉受审全盘否认受贿

1417916104. (44 Bytes, 下载次数: 20) 2014-12-7 09:34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12月1日早上9:30,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顾逖泉受贿案一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与顾逖泉同案受审的,还有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舒方浩。


        对于检方指控的574万元受贿款,顾逖泉全部否认。


        检方:顾逖泉主动索贿近300万元

        检方指出,在1998年至2013年期间,顾逖泉利用其担任江南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伙同江南集团行政办主任、物资处处长舒方浩,帮助某工贸公司取得江南集团及沪东中华集团公司的长期合格供销商资格,并在供应钢材、催收货款过程中提供便利,顾逖泉收受该钢贸公司法定代理人焦某贿赂534万元,舒方浩受贿239万元。

起诉书显示,2005年,顾逖泉购置位于宝山区两处房产时,向焦某索贿195万元;2009年,顾逖泉购买奉贤区的别墅时,向焦某索贿100万元;2005年至2012年间,顾逖泉和舒方浩多次以支付亲属旅游费的方式收受焦某贿赂款款各9万元。


        此外,检方还指控在2003年至2004年间,顾逖泉以时任江南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员工吕某低价购买江南集团参建的房地产项目,从而收受贿赂40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顾逖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574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顾逖泉:我是“行贿”公司真实老板

        对于检方指控的574万元受贿款,顾逖泉全部否认。


        按照顾逖泉的说法,向其行贿534万元的工贸公司的真实老板就是他自己、舒方浩以及焦某。

检方指控涉及该工贸公司行贿的钱款均为其自己所有,是公司经营正常的分红、利润或者福利。


        对于检方询问为何作为国企高管,还要在外创办企业时,顾逖泉称他当时已经40多岁,还没有结婚生子,自己还签订了20年的军工保密协议,到退休后也许还两手空空。

顾逖泉称,90年代末期,国内军工行业不景气,很多军工集团经营困难,为了想弄个公司给自己留条后路,他就找了曾任某齿轮厂技术科长的下岗工人焦某、时任江南造船厂行政办主任的舒方浩,三人共同开设了一家公司,当时取名为“泉浩公司”,即为现在的某工贸公司。

由于顾逖泉为国企高管,所以他以其母亲名义入股。


        顾逖泉称,他主要负责为公司筹集资金,大概筹集了2000万左右,“工资、房租、养母的养老钱,甚至儿子的压岁钱都被我搜刮过来,投到了公司里。

顾逖泉称,公司刚创办那几年,并没有分红,直到2004年左右,他才倡议分红。


        顾逖泉坚称,检方指控的534万元受贿款,并非受贿。

其中,525万元是自己的钱,一些是分红款,一些是流动资金;9万元的亲属旅游费是员工福利,公司员工的亲戚都去了。


        对于检方指控的40万元受贿款,顾逖泉也不认可。

他的解释是,这40万元是其以市场价购买的商品房转手出售所得钱,并非受贿。


        对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钢贸公司成为江南集团的长期供货商,顾逖泉也予以否认。

他辩称江南集团从没有长期供货商,工贸公司也没有为江南集团供过货。

“只是在劳务方面,我打过招呼,也主要是担心公司不太好协调。


        顾逖泉涉嫌受贿犯罪案进程

        2014年5月,顾逖泉涉嫌违纪被调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刑事拘留。


        6月9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执行逮捕。


        9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顾逖泉涉嫌受贿犯罪案,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庭审排期显示,本案12月2日日将继续开庭。


                          

        【个人简历】

        顾逖泉,男,1959年11月25日出生,硕士,中共党员。

现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船)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级别为国企厅级干部。


        曾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主任,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社科院所有制结构研究会理事,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企划部副部长、江南造船厂路线定额处处长兼路线定额处党支部书记,江南造船厂企划部副部长,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5月26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刑事拘留。

6月9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执行逮捕。

9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本案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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