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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全球再踩雷一个半月亏5055万

2015-08-26 搜船网 搜船网 100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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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随着熔盛重工收购全柴的流产,押注其与全柴动力(600218.SH)联姻的兴业全球基金再度踩雷。从7月中旬开始,全柴动力股价就一泻千里,从14元/股跌至8元/股,累计跌幅高达42%,而旗下两基金重仓杀入的兴业全球基金则损失惨重。截至一季度末兴全趋势和兴全全球视野合计持股达到842.66万股,一个半月内...

随着熔盛重工收购全柴的流产,押注其与全柴动力(600218.SH)联姻的兴业全球基金再度踩雷。从7月中旬开始,全柴动力股价就一泻千里,从14元/股跌至8元/股,累计跌幅高达42%,而旗下两基金重仓杀入的兴业全球基金则损失惨重。截至一季度末兴全趋势和兴全全球视野合计持股达到842.66万股,一个半月内市值损失5055万元。

 

  这意味着,继持有“瘦肉精”的双汇发展,到“虚假陈述”的紫鑫药业,到“董事长被调查”的山煤国际,再到“产品不良反应”的金陵药业之后,兴业全球基金再度踩雷,坐实了“A股市场的黑天鹅发现者”的称号。但和以往吃闷亏不同的是,屡次踩中“地雷”的兴业全球基金这次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全柴动力8月21日晚在公告中正式宣布熔盛重工收购失败,受伤惨重的机构投资者拟展开维权之旅。兴业全球基金8月22日表示,已委托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准备就熔盛重工收购全柴动力提起诉讼。

 

  多次踩雷

 

  本以为板上钉钉的熔盛重工爽约收购全柴动力令人意外,而兴业全球基金旗下的两只明星基金正是全柴动力的前十大股东。按照两只基金的持股量计算,从7月12日至今,累计亏损幅度已经高达42%,金额已经高达5055万元。

 

  公开数据显示,在2011年3月份熔盛重工收购全柴动力的消息公开之后,兴业全球基金旗下4只基金就大举杀入全柴动力,包括兴全全球视野、兴全可转债混合、兴全合润分级基金以及兴全趋势。2011年的二季报显示,兴全趋势持股最多,达到753.58万股。

 

  2011年3月16日,全柴动力发布公告称,全椒县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全柴集团100%股权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当年4月28日,全柴动力发布公告称,江苏熔盛以投标价21.49亿元中标,成功购得全柴集团100%股权,双方于4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熔盛重工将受让全椒县政府持有的全柴动力控股股东全柴集团100%股权。因全柴集团持有全柴动力44.39%股权,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熔盛重工为此向全柴动力其他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书,拟以16.62元/股的价格收购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55.61%的全柴动力股权,总收购金额为26.19亿元。

 

  令人意外的是,公告之后,全柴动力的股价一路下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股价低于16.62元/股的要约收购价,从而产生无风险套利空间。

 

  2011年三季度,全柴动力股价从每股17元跌至15元附近,兴全可转债混合、兴全合润分级基金率先逃离,留下兴全全球视野和兴全趋势坚守,在接下来大半年的时间里,双双列居全柴动力前十大股东之列。

 

  全柴动力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四季度兴全全球视野增持218万股,部分私募也有不同程度的加仓。

 

  今年一季度,兴全全球视野继续加仓175万股,东方证券、长江证券、比尔·盖茨的比尔及梅林达盖茨信托基金会等机构成为参与博弈的新成员。全柴动力的一季度报显示,在前十大流通股中,除大股东全柴集团和二股东北汽福田,其余清一色为机构投资者。

 

  从7月12日至今,全柴动力股价从14元/股跌至8月23日的8元/股,跌幅高达42%。如果其持股数量和一季度末保持一致,那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兴全趋势和兴全全球视野的市值已经蒸发了高达5055万元,可谓损失惨重。

 

  拟以虚假陈述起诉

 

  “我们承认,兴业全球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应该承担投资所带来的风险。但我们将证明,兴业全球的投资损失和熔盛重工之间的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黄晨说,“索偿的内容和额度,是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涉及到下一步的对策。因为这起案件里面对抗性很强,不方便透露。”

 

  与此同时,黄晨表示,在这起“流产”的收购案中,同样作为信息披露人的全柴动力、全柴集团和全椒县政府都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过失,是否追究其责任,要看接下来事态的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熔盛收购全柴集团100%股权协议是否已经生效的问题是兴业全球基金与熔盛重工之间争论的另一大焦点。

 

  熔盛重工方面透露,其收购全柴集团100%股权协议有需要证监会批准的限制性条款,由于没有拿到证监会的批准,因此合同并未生效,并不存在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而黄晨认为,熔盛重工与全柴集团之间的《产权交易合同》将证监会也列入合同生效的前置审批机构,既无法律依据,现实中亦无法实施。因此,这一约定应视为无效。《产权交易合同》自去年8月26日国资委做出批复时起就已经生效了,因此熔盛重工对全柴动力有法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黄晨称,正是因为这一点界定的难度较大,因此他们选择以虚假陈述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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