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首尔10月11日电 法务部11日表示,当天举行的国务会议通过了《出入境管理法》修改案,简化了外国邮轮游客入境审查程序。
修改案新增“观光上岸许可制”,即对搭乘邮轮的外国游客事先进行团体或一揽子审核,允许其在国内最长滞留3天的制度。
修改前的《出入境管理法》没有专门针对邮轮游客的入境审查制度,而是通过个别审核的方式入境,这不利于吸引外国游客来韩访问。
此外,修改案还新设“韩国社会整合计划”(KIIP : Korea Immigration and Integration Program)规定,从而为KIIP提供了法律依据。
KIIP是指当申请韩国国籍和永居权的外国人进修法务部指定的教育课程时,在加入国籍方面给予一定便利的制度。
此外,修改案还将签发“出入境事实证明”的权限从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事处负责人,以及市长、郡守和区长扩大到邑长、面长和洞长。邑、面、洞是韩国的地方行政单位,相当于中国的乡镇和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