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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达到哪些条件需要垃圾记录簿?

2020-10-10 全媒记者 尹宇龙 中国水运网 7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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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五条,1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以及经核准载运15名及以上人员且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应持有垃圾记录簿。 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是

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五条,1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以及经核准载运15名及以上人员且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应持有垃圾记录簿。 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是单独一项还是和前面的100总吨一起?比如有内河船舶总吨30,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载运人员50航程超过两公里,需要配备垃圾记录簿吗?

本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咨询了海事局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第十五条的相关表述中“1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经核准载运15名及以上人员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属于并列关系。以上所举的例子是需要配备记录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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