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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交通海事开展交通执法月及集中执法活动

2020-09-04 邵雪静 中国水运网 4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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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安全专项整治“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批示精神,2020年9月,江苏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水上交通执法月活动。扬州交通海事迅速行动,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安全专项整治“两个不放松”“务必整出成效”的批示精神,2020年9月,江苏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水上交通执法月活动。扬州交通海事迅速行动,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总体要求, 9月4日上午,扬州交通海事在施桥海事所开展执法月集中执法活动,并开出京杭运河扬州段生活污水“零排放”的首张“罚单”

此次执法活动依托“1+N”扁平化执法模式,整合全市执法力量,线下人员开展统一行动,线上指挥中心进行联动,重点抽查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装置,打击船舶违反“零排放”要求、超载超限、配员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船舶4艘,发现船舶达不到“零排放”要求2艘,现场执法人员按照先整改、后处罚、再放行的原则对其进行处置,告知船闸部门不予办理过闸登记,主动帮助指导船舶实施铅封,提高执法精准性、覆盖面和震慑力,坚决做到不整改完毕绝不放行。此外,扬州交通海事通过工作专班、执法联动、闭环管理、文书规范、包挂督导等“五项机制”,将水上交通执法月活动与京杭运河扬州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号行动、船载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扫黑除恶斗争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等五项重点工作有机融合,聚力聚焦航运公司、船舶、船员、通航环境四个领域要素的重点违法行为打击,全面提高执法数量,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下一步,扬州交通海事部门将利用一个月时间,在9月份集中开展水上交通检查执法,充分运用4+N联动执法机制,开展辖区水上联合检查,联合巡航、联合执法,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岗位行为责任,全力维护辖区通航安全和水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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