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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船企迈入“黑铁时代”?

2016-02-04 船舶资讯 船舶资讯 39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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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5年12月9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该院根据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省海运集团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此公告一出,舟山五洲因其国资背景引起业内高度关注。近年来,随着国际航运市场的持续恶化,越来越多民营、外资船企经营陷入困顿,各种破产重组的消息不...

       2015年12月9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该院根据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省海运集团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此公告一出,舟山五洲因其国资背景引起业内高度关注。近年来,随着国际航运市场的持续恶化,越来越多民营、外资船企经营陷入困顿,各种破产重组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如今第一家国有船企申请破产清算,成为我国船舶工业的一大标志性事件。
 
       相比于民营船企,国有船企历来被视为资信良好,资本、技术力量雄厚的“大佬”,在获取银行贷款或出口保函方面具有较大优势。配套供应商们更是对他们青睐有加,对其延期付款和赊账的提议也更为宽容。因此,国有船企的首次破产清算似乎预示着船舶工业一场“史诗级寒冬”的降临。部分业内人士不禁担忧,舟山五洲是否会成为一系列国有船企破产的开端?对此,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立新表示,舟山五洲的情况不具有代表性,该协会掌握的监测数据表明,该省其他国有船企运行依旧正常。
 
       浙江海运“壮士断臂”

       舟山五洲始建于2001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五奎山,主要从事10万吨级以下船舶的修造业务。其厂区面积约30万平方米,岸线长约3000米,拥有8万吨级船台和3.5万吨级干船坞以及4万和8万吨级舾装码头各一座。根据舟山中院的公告,除浙江海运集团外,该公司主要股东还有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台州海运有限公司以及浙江舟山一海海运有限公司。
 
       据舟山五洲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骏介绍,舟山五洲已亏损多年。管理人收到的债权申报材料显示,截至2016年1月10日,债权人共计申报债权总金额约10亿元。除与浙江海运集团之间发生的债务外,舟山五洲拖欠供应商货款约2.67亿元,拖欠建设工程款约1900万元,拖欠税款约1176万元。与规模庞大的债务相比,该公司资产总计仅为5.34亿元,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且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状况,客观上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情形。陈立新表示,舟山五洲的订单主要来自其股东及浙江海运集团的成员单位,而随着国际航运市场的恶化,股东无力投资造船,加上其自身生产管理及市场化运作能力较弱,决策反应较慢,因此,陷入资不抵债的窘境。
 
       为了避免两线作战、持续“出血”,舟山五洲的母公司,同时也是其最大债权人的浙江海运集团依法向舟山中院申请破产清算舟山五洲。根据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浙江海运集团历年来与舟山五洲之间发生的设备款、油料款以及借款等债务高达数亿元,且大部分未获得清偿。不过,对浙江海运集团债权的具体数额,管理人还在审查核实过程中。
 
       破产程序同于民企

       韩骏告诉记者:“此前国内多家媒体曾报道,舟山五洲是200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实施后第一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国有造船企业,该信息真实与否尚未求证。但舟山五洲案与民营企业或此前的同类破产清算案件一样,在破产程序上并无实质区别。”
 
       据了解,浙江海运集团与舟山五洲的其他债权人已于2016年1月15日举行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就《财产管理、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表决。舟山五洲的债权人已达法定比例,表决通过了上述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舟山五洲目前尚有在建船舶5艘,分别为5000吨甲板运输船2艘、4000马力海洋工程支持船1艘、2500TEU集装箱船1艘和110米过驳船1艘。其中,2500TEU集装箱船和110米过驳船还处于诉讼或仲裁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提出,对于上述在建船舶,将优先选择公开拍卖的方式,或视诉讼仲裁的结果予以处理。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舟山五洲的全体员工均将结束劳动关系。该公司所拖欠的工资、社保和经济补偿金等经依法认定后,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位,在资产变现完成后予以分配与清偿。
 
       虽有惊讶但不意外

       舟山五洲破产清算一案,折射出那些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较低的国有船企在当前行情下的真实困境,同时也为配套供应商等关联交易对象敲响了警钟。而事实上,业内对此类船企的破产清算并非毫无心理准备。
 
       陈立新指出,舟山五洲原为国家重点监测企业,2011年虽然被调整出了上述名录,但仍是浙江省内的重点企业。从统计数据上来看,该公司近年来的经营状况尚可。截至2014年年底,舟山五洲手持订单量在浙江全省还位列第十名;截至2015年底,该公司尚有5万载重吨的船舶未交付。其生产能力与技术水平在全省处于“第二梯队靠前”的位置。但对于舟山五洲进入破产清算一事,陈立新表示并不意外。“协会此前对该公司的生产和管理水平有所了解,已经有了一定的预期。”她说。
 
       此外,从事船舶融资及出口信贷的某银行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部分国有船企的经营状况已经不符合商业银行的授信或融资条件,但银行仍愿意与他们的母公司进行交易,仍会有选择性地向他们提供资金。他认为,舟山五洲破产清算一案,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银行选择客户的策略,也不会使银行收紧对船舶工业的资金支持。每家银行都有自己的风控标准,并据此选择客户。因此,舟山五洲并不能代表大部分国有船企,更不能代表金融界对船舶工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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