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lick="zoom(this, this.src, 0, 0, 0)" class="zoom" width="600" height="338" src="http://img2017.soship.com/file/upload/2017-9-9/M000C1BCggSBFmzPH2AYRIWAAHySabLHU8530.jpg" border="0" alt="船东强扣已拍卖货船一年多,法院联合公安海事等强制执行" />
一艘货轮依法拍卖后,该船原来有注资的小船东重新从买主手中夺回,并多次聚集阻扰法院执行。9月7日上午,宁波海事法院联合当地政府、公安、海事等十余家单位,出动400余名执法力量,对船舶进行强制移泊,交由买受人手中。
2016年5月,浙江勤丰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丰公司)因拖欠17名船员工资30余万元未付被诉至该院,法院受理后,在温州洞头港区扣押勤丰公司所属的“勤丰208”轮。船舶被法院扣押后,其中一名船东擅自将船舶驶离温州洞头港,停泊在台州市金清镇黄琅水域,后得知该锚泊地就是这些船东的村庄门口。随后,该院又在金清镇黄琅水域就地扣押“勤丰208”轮。
除欠薪外,勤丰公司还向一家银行抵押借款本金1750万元,因无力偿还,2017年7月31日,该院在淘宝网以2088万元最高价格拍卖该轮,买受人为浙江协海航运有限公司。船舶移交后的当天下午,4名自称是该船船东的男性强行将买受方的4名船员赶下船并控制了船舶。
据了解,该船的大船东虽然4人,但背后集资的小船东大约有二百人,并且都是该锚地附近的村民,法院曾几次到驻地开展执行都遭受强大阻扰。致使“勤丰208”轮停泊在该水域一年多。
2016年,因防台需要,当地政府向“勤丰208”轮注水约11000吨,加上船舱原有水量,共有14000吨水需要排出方能由拖轮拖离泊位。
为使购买者权益不受侵犯,宁波海事法院先后4次与台州市路桥区委、区政府、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路桥区人民法院、台州市海事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决定在9月7日临晨开展多部门全方位的联合执法大行动。
联合大执行当天,陆地上有400余名执法人员在6个执勤点布控,当地还出动消防车,医疗应急救护车到现场待命,水上有海事部门派出的两艘巡逻艇支援,为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安排6艘船只在周边警戒。
至7日晚上8时许,船上注水全部抽干,船舶安全拖离停泊水域并交付买受人手中。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