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澎湃新闻从浙江宁波海事法院获悉,在一起海上碰撞事故中遇难的14名船员家属20日分别从该院领到100多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法院查明,2015年7月14日凌晨2时54分许,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FS SANAGA”轮从上海驶经厦门途中,在宁波象山海域与台州三门籍渔船“浙三渔00011”轮发生碰撞,渔船当场沉没。肇事外轮明知发生碰撞事故,但没有及时采取救助措施,而是选择逃逸,错过了有效施救时间,致使渔船上14名船员全部死亡。事故发生后,浙江海事部门对沉船进行打捞,并经事故调查后认定,肇事“FS SANAGA”轮对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撞沉后被打捞出水的渔船。
2016年4月,14名遇难船员亲属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外轮方启邦萨那加有限公司赔偿受害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交通、住宿、误工费等共计1677.615万元。当年11月24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启邦萨那加有限公司赔偿14名遇难船员共计1516万元。
办案法官介绍,14名遇难船员中,除1名船员为城镇户籍外,其余13名均为农村户籍,被告方认为应当按照遇难船员各自的户籍情况,分别按照城镇或农村标准计算。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7条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涉案事故导致14名船员遇难,且没有特殊情况排除该条的适用,因此支持对14名遇难者家属均以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来源:澎湃新闻
行业资讯
专业报道
深度分析
权威发布
实时动态
外轮撞沉浙渔船 14名遇难船员家属获赔1516万
核心提示:1月20日,澎湃新闻从浙江宁波海事法院获悉,在一起海上碰撞事故中遇难的14名船员家属20日分别从该院领到100多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法院查明,2015年7月14日凌晨2时54分许,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FS SANAGA”轮从上海驶经厦门途中,在宁波象山海域与台州三门籍渔船“浙三渔00011”轮发生碰撞...
TAGS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同类资讯
更多推荐资讯
Hoyer VMS再度斩获德勤大奖,以全球一站式维保服务直击船舶运维难题
配套动态
06-17
四八〇六工厂船坞适应性改造工程(第二次)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
06-17
四八〇六工厂船坞适应性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流标公告
中标公告
06-17
青田县港航发展中心新能源公务船建造项目合同公告
中标公告
06-17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
06-17
点击排行
上半年福建船企生产经营以“稳”字为特点
福建船舶
08-05
利润近8亿!扬子江船业二季度业绩报喜
船厂动态
08-07
国产12米游艇价格表 Dunya游艇今夏交付72米游艇
市场动态
11-08
中国重工预期股价60元 中国重工资源整合投资价值凸显
船舶头条
04-05
福宁船舶重工发挥优势促进生产发展
福建船舶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