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获缓刑,仍然不收手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渔业船舶检验处验船师黄绍祥,2010年因犯受贿罪被海口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缓刑期间他不反省自己,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为他人办理验船安全证书,并收受张某某等7人好处费共计18万元。为调动妻子工作,行贿妻子单位领导2万元。2015年2月4日,澄迈县法院以犯受贿、行贿罪判处黄绍祥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黄绍祥不服,上诉至省一中院。近日,省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改判黄绍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受贿18万行贿2万
黄绍祥曾先后担任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验船师、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渔业船舶检验处验船师。2010年3月26日,黄绍祥因犯受贿罪,被海口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但这个刑罚并没有锁住黄绍祥的贪念。
经查,2010年3、4月间,黄绍祥参与检验了洋浦海业捕捞有限公司的8艘渔船。该公司董事长邢某为了顺利办理这8艘船的《渔业船舶安全证书》,找到时任省渔业船舶检验局潭门分局局长的张某某(另案处理)帮忙。在张某某的疏通下,黄绍祥很快就签名给这8艘船办理了证书。之后邢某将12万元好处费交给张某某,张某某将其中的4万元交给黄绍祥。
在此之后至2013年间,黄绍祥利用渔业船舶检验的职务之便,对翁某某、梁某某等人经营的渔船提供检验帮助,并从中获取好处费共计14万元。
为了解决与妻子的两地分居问题,2007年,黄绍祥找时任海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的王某某(另案处理)帮忙,要求将妻子从三亚调回潭门渔业船舶检验分局工作。因为王某某的帮助,也为了以后在工作、生活中得到对方的关照,黄绍祥将1万元当好处费送给王某某,并在对方乔迁新居时再送1万元表示感谢。
案发后及在案件审理阶段,黄绍祥的亲属已退出赃款10万元。
终审改判5年罚20万
澄迈法院一审认为,黄绍祥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对渔业船舶进行检验的职务之便,先后收他人贿赂款共计1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为谋取其妻子的工作调动,向王某某行贿2万元,构成行贿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尚未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一年,应进行数罪并罚。2015年2月4日,澄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绍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原判尚未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1年,连同新罪合为有期徒刑1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一审宣判后,黄绍祥提起上诉,称量刑过重,表示受贿金额没有18万元。其辩护人则认为,黄绍祥为妻子调动工作、解决干部职工两地分居是单位内部事务,不存在谋取不当利益,送礼金给王某某不应认定为行贿。
省一中院审理认为,黄绍祥受贿18万元事实证据确实、充分,行贿2万元的事实清楚,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应依法惩处。但因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和实施,对数额与量刑有较大调整,应对本案的量刑进行相应调整,省一中院终审以犯受贿罪,判处黄绍祥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犯行贿罪,判处黄绍祥有期徒刑1年;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
来源:法制时报
行业资讯
专业报道
深度分析
权威发布
实时动态
验船师屡次受贿行贿,被判刑5年
核心提示:受贿获缓刑,仍然不收手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渔业船舶检验处验船师黄绍祥,2010年因犯受贿罪被海口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缓刑期间他不反省自己,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为他人办理验船安全证书,并收受张某某等7人好处费共计18万元。为调动妻子工作,行贿妻子单位领导2万元...
TAGS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同类资讯
更多推荐资讯
194艘!订单大跌!最新全球造船业月报出炉
新船市场
06-22
海兰信亮相台州船舶产业发展大会,固态雷达赋能航运智能化升级
配套动态
06-22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新造8200TEU集装箱船监造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06-22
中海油服-海洋石油船船型研究(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06-22
210K 散货船9#-12#详细设计开标失败公告
中标公告
06-22
点击排行
上半年福建船企生产经营以“稳”字为特点
福建船舶
08-05
利润近8亿!扬子江船业二季度业绩报喜
船厂动态
08-07
国产12米游艇价格表 Dunya游艇今夏交付72米游艇
市场动态
11-08
中国重工预期股价60元 中国重工资源整合投资价值凸显
船舶头条
04-05
福宁船舶重工发挥优势促进生产发展
福建船舶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