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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水域实施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 船舶停泊推广用岸 ...

2017-06-05 龙de船人 龙de船人 97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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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艘中大型集装箱船排放PM2.5竟然堪比21量卡车!为了控制船舶污染,广东省印发《广东省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已经印发,对船舶在珠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的燃油做出严格限制。1船污染等于21万辆卡车据2016年的数据统计,世界十大港口中,珠三角区域就占3...

一艘中大型集装箱船排放PM2.5竟然堪比21量卡车!为了控制船舶污染,广东省印发《广东省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已经印发,对船舶在珠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的燃油做出严格限制。

1船污染等于21万辆卡车

据2016年的数据统计,世界十大港口中,珠三角区域就占3席,包括深圳港(第三)、香港(第五)港、广州港(第七)。这些港口都集中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废气笼罩港口城市会带来巨大危害,加快珠三角水域空气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目前,在我国,重油和劣质柴油仍是大型船舶的主要燃料,其含硫量为2.8%-3.5%,部分高达4.5%,且多未进行有效尾气处理。深圳环科院的研究数据显示,一艘燃油量3.5%的中大型集装箱船,以70%最大功率的负荷航行24小时,其排放的PM2.5相当于21万辆国四重货车。

此外,船舶也是二氧化硫排放的“大户”。以香港环境保护署2013年的数据为例,船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PM10的比例分别为50%、32%和37%。

由于远洋船舶具有国际化、流动性大等特点,我国一直缺乏严格的船用燃油和船舶排放标准的法规。2014年6月,由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更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和测量方法(GB 20891-2007)》只涵盖了37kW以下的小型船用柴油发动机,其他类型的船舶仍然缺乏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

排放控制区工作采取分步实施

记者从《意见》上看到,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将采取分步实施方式。自今年1月起,船舶在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靠港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 0.5%m/m 的燃油。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含硫量 0.5%m/m 的燃油。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 0.5%m/m 的燃油。

《意见》还提出,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评估本地区船舶排放控制实施效果后,还将进一步确定是否执行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包括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的燃油、扩大排放控制区地理范围等。

船舶停泊期将使用岸电

据专家介绍,要减少船舶污染,从源头上看,要使用低硫油。从技术上看,要推动船舶停泊期间使用岸电。船舶靠泊过程中,若主机处于关闭状态,只有辅助发电机运作,能够减轻船舶的空气污染。停泊后若使用电网向船用设备供电,将进一步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因此《意见》明确要求,要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根据港口规模、发展状况、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可行性以及港区大气污染严重程度等,制定广东省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应用中长期规划。

禁止使用渣油和重油

根据《意见》中的工作目标,自今年1月1日起,排放控制区内河及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普通柴油,禁止使用渣油和重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也不得超过国家和我省的排放标准。

到 2020年全省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到2025 年,全省码头基本完成岸电设施的配备并投入使用。到 2020 年,珠三角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65%、20%和 30%。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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