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家单位联合开展2021天津港渔船渔具碍航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收藏 阅读全文 (0条) 纠错 向编辑提问

    [搜船网 搜船资讯]  核心提示:4月13日,天津海事局参加了“2021天津港渔船渔具碍航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海事执法人员与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天津港集团一同对天津港主航道和天津港南、北锚地进行了巡查,对碍航船舶进行

    4月13日,天津海事局参加了“2021天津港渔船渔具碍航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海事执法人员与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天津港集团一同对天津港主航道和天津港南、北锚地进行了巡查,对碍航船舶进行了驱离。

    天津港在新时代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港口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天津港船舶交通流量不断增大,海上交通安全风险也相应呈现出新的特征要素。2021年2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政府第一时间印发实施方案,天津海事局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内外联动,精准施策,深入开展商渔船碰撞风险管控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安全风险,天津海事局加强分析研判。今年以来,商渔船碰撞风险主要表现为渔船渔具碍航导致的商渔船碰撞风险,而渔船渔具碍航高发时间是禁渔期前的一个月左右,并以天津港主航道、锚地等水域为高发水域。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主体港区发生渔船渔具碍航55次,为确保在碍航严重时将商渔船碰撞风险概率降至最低,天津海事局适时对天津港主航道、大沽沙航道实施了多次交通管制。

    同时,天津海事局还积极广泛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普法宣传。与天津市气象局签订和运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结合实际利用高频广播、村村通大喇叭、发放宣传单等有效途径,向渔船、渔民宣贯不遵守航行规则、不听从交通指挥、航道内下网捕鱼等行为的违法性质和恶劣影响,提升渔船、渔民对有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双进”活动、航海日、海员日、普法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向商船、船员和航运公司宣传商渔船碰撞的风险和严重后果,介绍天津海域特点、航行方法技巧、复式航道通航规则等知识,有效促进海上交通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双提升。


    搜船APP下载

    搜船公众号

    APP扫描二维码
    收藏
    +1
    +1
    最新文章
    加载中

    扫码用微信查看

    更多>

    二手船舶交易

    更多>

    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