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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事局“一表两书两单”打造船港货一体化选船信用责任链

2021-04-08 全媒记者 康承佳 通讯员 陈诚 孙文 中国水运网 12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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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8日,记者从南通海事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新型监管机制先导区建设,探索创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江苏模式”,南通海事局坚持以智慧海事、信用海事建设为支撑,创新建立“一表两书两单”,明确船舶、码头、货主

4月8日,记者从南通海事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新型监管机制先导区建设,探索创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江苏模式”,南通海事局坚持以智慧海事、信用海事建设为支撑,创新建立“一表两书两单”,明确船舶、码头、货主三方主体责任,构建三方共选的高质量选船责任链。

记者了解到,一表即选船主体信息表。南通海事局抓牢“船舶-港口-货主”管理链,广泛开展工作调研,收集辖区危化品码头、货主、航运公司有关作业信息,理清各码头与对应货主、航运公司的合作关系,形成工作调研表,为建立货主选航运公司、航运公司初选船舶、码头再选船舶的选船模式夯实数据基础。

两书即《危化品船舶高质量评估工作承诺书》《危化品船舶高质量选船工作机制共建备忘录》。南通海事局全面梳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明确航运公司、码头、货主在高质量选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引导三方主体主动抓牢抓好安全生产,自觉落实信用管理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求。

同时南通海事局还和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备忘录形势明确了双方联合监管机制,推进选船工作检查、评估、验证复核程序更趋规范,促进船港货三方主体达成共建共识,实现选船标准和程序等的统一规范和信息共享。

两单即负面清单和江苏海事监管领域红名单。南通海事局定期梳理辖区危化品船舶违法行为信息,重点标记违章较多的公司及所属船舶,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货主、航运公司、码头以信用管理为基础,依据“负面清单”和江苏海事监管领域红名单双向选择运行规范、信誉良好的合作方,形成货主选航运公司、航运公司初选船舶、码头再选船舶的选船模式,推动低信誉货主、航运公司、船舶逐步退出南通辖区。

据悉,南通海事局各基层海事处已联合属地交通部门,组织辖区码头、航运公司、货主召开了高质量选船工作推进会,宣贯了《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江苏海事监管领域黄、黑名单认定指南》的内容,公布“负面清单”,引导三方主体签订80余份承诺书和70余份备忘录。各海事处还将持续督促辖区码头单位强化高质量选船责任链构建,与新货主签订商业合同的同时,签订承诺书、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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