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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局扎实推进船舶和港口水污染整治

2020-12-18 通讯员 赵宇麒 张亮/文 特约记者 华志波/摄 中国水运网 13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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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16日,舟山市定海舟牛公司的小徐通过船舶水污染物信息化监管平台提交了“汇通39”轮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联单,很快系统上出现了此次污染物接收作业的详细信息,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船舶、被接收船

12月16日,舟山市定海舟牛公司的小徐通过船舶水污染物信息化监管平台提交了“汇通39”轮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联单,很快系统上出现了此次污染物接收作业的详细信息,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船舶、被接收船舶、联系方式、污染物类型及接收数量等。这相较于以往人工携带并填写纸质接收联单,节省了很多时间和人力,也便于后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船舶水污染物信息化监管平台是舟山海事局开展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问题整治的一项阶段性成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系统提升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舟山海事局于2020年5月启动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问题整治工作。该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船舶污染风险源,识别重点、难点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船舶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政效果,切实解决水污染防治难题。

强化日常督查和重点抽检

12月17日,舟山定海海事执法人员对靠泊在定海联盟船厂的“宇辉”轮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向该轮大副询问了船舶垃圾处理、生活污水以及残油油污水的处置情况。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船舶生物污水处置装置、船舶垃圾记录簿、垃圾接收单证、生物污水记录簿等防污设备和文书进行了仔细核查,核查船舶是否按规定排放船舶污染物。

随后,海事执法人员又前往鸭蛋山客运码头对“舟渡3”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对该船的生活垃圾存储情况和船舶生物污水设备改造升级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船员强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维护保养,确保船舶生活污水按规定排放。

海事执法人员介绍,在此次整治活动中,海事部门对进出港船舶开展防污染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落实、文书配备和涉污作业记载、设施设备运维以及生活污水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与接收情况,严厉整治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10月23日,海事执法人员对“光汇616”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船近两月在瑶丰船厂前沿水域锚泊期间,生活污水舷外阀存在渗漏问题,且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于未正常工作状态,导致4.2立方米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海,存在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海事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并制作现场笔录,进行立案处罚。

海事部门将老龄船舶、机舱舱底油污水较多、防污染设备工况差的船舶作为重点抽检船舶,同时,针对重点船舶,抽取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样品送专业机构检测。截至11月底,今年以来舟山海事局对到港船舶累计开展防污染监督检查5359艘次,查处防污染相关案件277起,其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件38起;累计抽检生活污水25艘次、含油污水21艘次,发现问题船舶16艘次,并全程跟踪整改情况。

推动生活污水系统改造

“现将前期核查的环保不达标客船情况及整改要求书面通报贵公司,请贵公司尽快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于2020年9月9日前书面反馈我处。”今年9月,舟山海事局对存在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无集污舱等问题的两艘船舶进行通报,并督促其限期内落实整改。

据海事人员介绍,船舶营运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如不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港口水域将会造成严重污染。为保护海洋环境,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国际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并作为附则IV纳入MARPOL公约。中国也在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对生活污水提出了强制要求,此外《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和排放也进行约束和限制。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活动等工作要求,舟山海事局对辖区内船舶是否按规定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进行重点关注,并对未按规定配置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的船舶进行通报,要求其按期整改。同时结合2019年开展的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将摸排和整改情况通报当地政府,确保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海事执法人员重点摸排了岛际客船和400总吨及以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配备情况,通报企业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已推动营运客船及企业自备客船完成整改90艘,400总吨及以上货船生活污水系统升级改造239艘。

推动监管平台落地

12月14日,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子系统验收会召开,会上,舟山各监管部门对平台研发成果表示肯定,并结合自身监管要点,对平台后期运维及二期建设方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监管平台顺利通过验收。

为全面提升舟山市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信息化水平,完善船舶水污染物闭环监管体系,舟山海事局联合舟山市港航和口岸局共同推进船舶水污染物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平台于10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为接收、转运处置单位以及监管部门提供了便利。

该平台整合了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联单、转运处置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能够实现各污染物相关单位在线填报、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舟山海事局全面履职、主动作为,在悉心指导企业开展平台使用工作的同时,持续汇总各方意见建议,不断优化信息平台建设,并有序推进纸质空白联单回收,确保纸质联单和电子联单平稳过渡。

截至目前,平台共开具接收联单4030张,接收残油(油泥)2489.51立方,油污水44488.40立方,油包2563.7吨,生活污水874.08立方,船舶垃圾1099.62立方,为海事监管和涉污作业提供了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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