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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020-05-29 全媒记者 孙丹妮 中国水运网 13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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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简称《意见》)。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特点,全流程、全链条综合施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意见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简称《意见》。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特点,全流程、全链条综合施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意见》强调,工程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审慎决策,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可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时,依法按照约定的担保方式进行处置,保障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并且,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需要,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

《意见》要求,在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农民工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汇总、核实农民工个人信息,统一管理所承包工程中的农民工。同时,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争议时,用工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其依法保存的材料。

为防止因建设资金不落实、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可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时,依法按照约定的担保方式进行处置,保障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意见》在总结近年来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突出用工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保障措施涉及项目决策、工程实施、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工培训和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将工资支付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和信用评价的重点内容,注重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更加有效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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