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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0-07-23 中国水运报 中国水运报 9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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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镇江出台《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发挥水运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江苏省镇江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镇江市加快水运发展提供了长效的政策支持。



  《意见》中明确,镇江市将构筑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为主干、五级六级航道为补充的内河干线航道网络。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京杭运河、丹金溧漕河为骨干的航道网络体系,消除碍航现象,明显提高航道标准和通过能力,使内河航运优势和规模效益步入良性发展阶段。

2020年后,稳步推进内河航道建设,进一步优化内河航道结构,开通秦太运河,进一步提高高等级航道通达度。



  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意见》明确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各辖市(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水运建设指挥协调机构。

按照省市共建、政府主导的原则,航道工程建设资金由省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共同筹集,省负责航道建设建安费用,工程所在地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及改建桥梁超出原宽度部分的费用。

市政府将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用于补助市级承担的航道、船闸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市本级和辖市区每年用于航道建设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镇江市还将推出多项扶持措施,促进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

港口、航道、船闸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予以保障;降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水运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建设阶段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协调解决地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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