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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恢复船闸收费

2015-02-27 央广网 央广网 10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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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西恢复船闸收费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消息,全区船闸将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船舶过闸收费标准核定为1元/总吨·次,暂按0.6元/总吨·次收取,已扩建的桂平船闸将首先恢复收费。



      2007年以前,广西船舶过闸有收费、免费两种方式。

其中,桂平航运枢纽、贵港航运枢纽以及柳州红花电站船闸收费,其他船闸通行免费。

此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为减轻水运业主负担,广西施行船舶免费过闸制度。



      自2009年广西实施打造“西江黄金水道”战略以来,至2014年11月底,西江黄金水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60亿元,内河港口实际通过能力突破亿吨。

与此同时,干线主要枢纽船闸通过能力严重不足,增建扩建需求迫切,其中尤以梧州市长洲水利枢纽为甚,船舶滞留数量最多时超过千艘。



     “十二五”期间,广西在已经增建桂平二线3000吨级船闸和长洲三线四线3000吨级船闸的基础上,已开工增建贵港二线3000吨级船闸、计划增建西津二线3000吨级船闸及红花二线2000吨级船闸等共12座船闸,在建和计划建设船闸总投资250亿元,资金筹措、运行维护资金投入等问题突出。



      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经2013年10月30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通航河流上修建的船闸可以收取船舶过闸费。

船舶过闸费用于船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船闸的改扩建。



      从2015年3月16日起,已扩建完成的桂平船闸将首先实行收费。

除此之外,未来可预测实行收费的还包括西津、贵港、红花、长洲水利枢纽等船闸。



      广西交通运输厅水运处副处长刘启柱表示,恢复收费后,过闸费占船舶运输成本比例不高,水运成本虽然有所增加,但与公路、铁路比,优势仍然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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