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搜救肩负着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海洋环境、涉海用海活动提供安全保障的重任。何建中介绍:“当前,我国海上搜救已形成以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为制度保障,以专业救助力量、国家公务和军队力量为中坚力量,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较为完备的国家海上搜救体系。”仅在2017年,全国共组织协调海上搜救行动2063次,成功搜救1462艘遇险船舶、15046名遇险人员,日均成功搜救42人,人命搜救成功率96.3%。
何建中认为,目前海上搜救任务日益繁重,海上搜救难度越来越大,尚未做到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特别是深远海搜救能力不能满足需要。“今年1月6日在东海发生的‘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在世界航运史上没有先例,极大考验着我国海上搜救能力。”何建中举例说。
加强海上搜救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他建议,一是加快海上搜救立法进程,推进国内法规和国际相关公约的接轨,赋予海上搜救工作应有的法律地位和责权边界。二是提升海上搜救和溢油处置能力,加大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新技术研究与应用,优化完善海上搜救保障体系建设布局,构建精干实用专业的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队伍。三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海上搜救的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搜救机构、人员、经费、装备有效落实。四是加强海上搜救国际交流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合作层次,以开放的态度与东盟国家建立搜救合作机制。
针对当前国家立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何建中建议,可先行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意见,对各方搜救职责、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予以规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