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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运资源亟待法律保护

2009-02-25 船舶新闻 拍船在线 49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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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法制日报北京2月24日讯记者陈煜儒 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2008年长江水运货运量已突破12亿吨,远远超过了美国的密西西比河和欧洲的莱茵河,成为目前世界上内河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但是,由于航道保护立法滞后,难以规范、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内河航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   据交通运输...

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法制日报北京nth="2" Year="2009">224讯记者陈煜儒 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2008年长江水运货运量已突破12亿吨,远远超过了美国的密西西比河和欧洲的莱茵河,成为目前世界上内河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但是,由于航道保护立法滞后,难以规范、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内河航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

  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内河建设处处长解曼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出台于1987年,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立法层次不够、针对性不强、强制力较弱。目前内河航道面临的问题是,水电资源开发兼顾内河航运不够,重电轻航现象较严重,造成许多河流阻碍、断航;涉水部门之间建设标准不统一、出发点不一致,很多问题协调解决难度大;已建水电枢纽的通航设施,建设标准低、通过能力不足,无法满足航运需求;航道上部分已建桥梁净空高度不够,造成航道资源的浪费。这些问题协调解决难度大,阻碍了内河航运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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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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