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交通运输部《航运法》专题研究及工作分工方案,甘肃省水运局作为组员单位参加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的《航运法》“调查与法律责任”专题研究调研工作组,并与西北五省(区)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了《航运法》“调查与法律责任”专题研究。
为了协助交通运输部完成《航运法》专题研究相关工作,省水运局采取了书面函调和个别走访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向陕、宁、青、新各兄弟省(自治区)水运(海事)局以及兰州、临夏、白银、陇南市(州)水运(海事)局发送函件,就各省(区)内河航运执法现状调查、分析及立法建议等有关情况进行专题函调。3月28日至29日,省水局派人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走访调研,宁夏海事局积极支持配合调研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调研座谈会,参会单位结合自治区航运特点和发展趋势,围绕自治区现行航运执法政策、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希望尽快出台《航运法》,促进我国航运业的管理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非水网省区航运业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省水运局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的《航运法》“调查与法律责任”专题调研工作进展顺利,《航运法》“调查与法律责任”专题研究调研情况的报告已基本形成。
来源:每日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