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为携手应对金融危机、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率先复苏,
“共同应对”成共识
为了给长三角企业提供更好的“取暖环境”,会议审议并签署的《共同应对金融风险合作备忘录》指出,各方将加强沟通,建立人民银行和两省一市政府间的金融稳定信息交流机制,共同研究分析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形势、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影响金融稳定的潜在风险,共同监测分析国际金融危机等国内外重大事件对长三角地区金融业的影响。
各方将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金融稳定评估一体化,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参与的长三角地区金融稳定评估机制,整体评估长三角地区金融稳定形势。各方将相互支持,加强金融风险处置合作,共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各方还将加强协调,积极支持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健康发展。对于长三角地区共同应对金融风险中遇到的问题,由各方本着友好协商、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
推动长三角率先复苏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苏宁在论坛主题演讲中指出,长三角各省市应该抓住当前机遇迎难而上,在已经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加大金融协调力度,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在全国率先复苏。
苏宁认为,长三角地区是国内其他地区产品的重要销售市场,是许多内地企业与海外建立经贸往来的重要通道,也是国内资本、人才、技术和信息聚集的高地之一,长三角的经济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和带头作用。
苏宁建议,长三角地区应当充分结合在本轮金融危机冲击下暴露出来的不足,在经济与产业发展规划方面加强区域协作,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优势产业的发展,加快外向型经济的产业升级。
同时,苏宁提出,要合理发挥政府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的作用;要鼓励创新,争取在长三角地区率先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要进一步加强对民间资金的引导,规范合法民间金融形式;要加强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外汇管理等领域的建设,为地区发展提供良好金融基础设施与发展环境。
“两个中心”平添新动力
“一旦上海就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出台具体细则,我们这边肯定会有配套方案进行跟进。”江苏省金融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辐射到长三角地区,互利互惠是必然的趋势。”
论坛上,沪、苏、浙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均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各方应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战略,大力加强上海与长三角地区以及其他中心城市的相互协作和支持,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赵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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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