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印度轮船上维修作业的中国工程师,离船时踏空软梯坠海身亡,责任承担引发争议,其家属与印度国家航运公司对簿公堂。日前,广州海事法院以“责任平均承担”为由,一审判决被告印度国家航运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76万余元。
不幸罹难的中国上海公民方铭,生前在瓦锡兰维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任修船工程师。2009年1月9日,方铭与两名同事受公司指派登上停泊于中国湛江海域锚地的“满汉”轮,对该轮主机进行维修。作业完毕后,当引航船准备将3人接送上岸时,由于风浪较大,方铭坠海死亡。随后,方铭的父母及妻子将“满汉”轮所有者印度国家航运公司告到广州海事法院。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由方铭和被告共同过错造成的,但过错程度比例难以确定。依照有关司法解释,被告和方铭各自平均承担责任。法院据此作出判决。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