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底,台州市对“大船小证”经一年的综合治理,共完成714艘船舶的吨位丈量复核工作,占总数722艘(其中海船718艘、河船4艘)的98.89%,居浙江省首位。
“大船小证”,即船舶证书上标注的吨位小于船舶的实际核定吨位。如一艘800总吨的内河散货船,船检证书上却只标500总吨。一些船主为了少缴、逃缴国家规费,谋取更多的非法利润,是“大船小证”滋生的根源,该现象严重扰乱了航运秩序,由此引发航道断航、阻塞、船闸安全事故及船舶海损事故等。
“大船小证”综合治理涉及的船舶吨位,直接关系到船舶安全设备的配备、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等运输资质条件。台州市港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综合治理,台州的船舶检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最大限度排查了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全市水运市场的安全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