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公告,《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海南游艇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条例的出台将对海南游艇产业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也将引领中国游艇产业的发展。
那么条例将对游艇产业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政策
1.定义
“游艇”是指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且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含具有机械辅助动力的帆艇),不包括普通客船、摩托艇、皮划艇、冲锋舟、无机械动力帆船以及长度小于五米船艇等船舶。
“游艇租赁”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为目的,由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以整船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并配套游艇驾驶和保障服务的一种租赁活动。
2.权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游艇产业发展促进工作,建立游艇统一执法机制,履行游艇安全管理属地责任。
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游艇产业发展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引导、协调本行政区域游艇产业发展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规划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游艇产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全省游艇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编制游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游艇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园区定位,引导游艇关联产业向重点产业园区聚集,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培育游艇产业集群。
4.码头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游艇码头、下水坡道、系泊锚地、避风港、陆上干仓、燃料补给、维修保养、安全保障、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
5.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游艇产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资金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信息平台、生态环保、安全应急等领域支持游艇产业发展。

二、产业
1.承载人数:游艇应当按适航证书或者适航性证明文件确定乘员人数。
核定的乘员定额数可以放宽至二十九人。
超过二十九人乘员定额限制的游艇,按照国家有关客船的规定管理。
2.进口游艇:从境外购买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且拟申请办理游艇登记的游艇,船龄可以放宽至五年。
3.登记: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以及在海南工作并取得居留许可证的境外人员所有的游艇,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办理游艇登记。
4.租赁水域:用于租赁的游艇不得在距岸二十海里以外水域航行。
5.乘员:游艇乘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游艇所有人、游艇俱乐部和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核实乘员身份、记录有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6.夜航:具备夜航条件的游艇,应当在符合条件的水域内开展夜航活动。
7.保险:游艇所有人、游艇俱乐部或者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应当向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8.游艇租赁
•资质:从事游艇租赁的,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向游艇租赁业务经营场所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规定材料,办理备案。
•合同: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应当与承租人按规定签订游艇租赁合同。
•驾驶:从事租赁游艇驾驶的操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岁。
•承租人:承租人租赁游艇期间,应当遵守游艇安全航行有关规定,不得有危及游艇航行安全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1.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游艇产业发展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规行为:船舶检验,三证登记,乘员身份核对,游艇租赁备案,承租人签约,租赁经营权,游艇码头,游艇安全等出现违规违法将进行处罚。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到,条例主要是基于促进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制定相关细则,如要求市县政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明确管理部门权责、将发展资金纳入规划中等,将对产业发展带来更大的促进作用,可以看到海南自贸港对于游艇产业发展的信心和期盼。

在游艇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游艇安全一直是行业发展最为关切的重点。
此前由于未能明确游艇安全的主体,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管理机构为了避免承担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在实际管理中常常出现过度管理、越权管理等现象。
虽然是为了安全,但却可能妨碍了产业的正常发展。
在促进条例中,明确了游艇所有人及游艇租赁经营人必须办理的证件及必须遵守的安全法规,保障游艇安全的责任。
游艇安全责任主体必须根据促进条例的相关要求,遵守法规开展游艇活动保障游艇安全。
这将能更好地理清主体责任人、行业与管理部门对于安全的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减少管理机构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和负担,避免出现“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状况,减少出现事故发生后的一刀切行为以及基层管理人员无辜背锅的现象,更好地保障游艇安全使用的环境,当然,如果条例中能够明确游艇所有人是游艇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就更为完美。

在与产业相关的条文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承载人员提高到最高29人,但不少人可能误解为所有游艇都可以承载最高29人,这是不正确的。
实际上能安全承载的具体人数,应该由相关游艇检验机构根据各项安全技术指标和游艇的实际检验来确定最大承载人数,而不可能简单的根据游艇的空间大小来核对人数。
例如有的船可能是12人,有的可能是20人,有的可能是29人,但都必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游艇实际检验状况进行评估,同时游艇也必须根据最高可承载人数来配备相应的消防救生等设备,以保障人员安全。
《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的推出,对于海南乃至全国游艇产业发展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而促进条例能否起到促进的作用,还需要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及游艇行业的共同努力,将促进条例转化为促进动力,才能真正的促进游艇产业的发展。
衷心希望条例能贯彻、落实、执行到位,各位领导给力呀!而关于促进条例中相关条文,也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做进一步的说明。
关于如何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请留意海之蓝游艇即将举办的法规解读直播活动,届时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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