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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021-05-31 全媒记者 康承佳 中国水运网 8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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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31日,记者从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

5月31日,记者从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业有序、健康、安全发展。

《意见》指出,要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危化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快实现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运行。

在严格源头基础管控方面,《意见》明确,各地应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安全条件审查制度,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外,不得新批建设危化品码头。各地应鼓励引导危化品运输企业,以“退一换一”“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方式加快淘汰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等老旧车船,积极探索建立危化品运输市场退出机制。

在规范经营秩序管理方面,《意见》强调,严格船闸枢纽、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桥区水域危化品运输船舶通航管控,禁止船舶在划定的禁航区域内航行,禁止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在长江干线、淮河、沙颍河、“合裕线”、芜申运河等国家高等级航道航行、停泊,加强港口危化品存储及船舶装卸、洗舱、过驳等作业安全监管。

关于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意见》要求,各地应制定重点监管企业目录和年度危化品运输安全执法计划,强化精准监管执法,保证每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港口危货经营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一次,并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执法。各地应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化品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年度复训的有关要求做好危货运输执法及监管人员培训工作。

《意见》还对提高科技监管能力、推动企业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信用约束力度、加强风险排查管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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