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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则”对于船员见习船舶有何规定?

2021-05-05 全媒记者 陈尔维 中国水运网 19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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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有网友在本报微信后台留言询问“11规则”对于船员见习船舶有何规定? 记者咨询相关海事工作人员表示,“11规则”附件对船员见习船舶明确了如下规定:(1)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见习船舶不分航区,只要求

近日,有网友在本报微信后台留言询问“11规则”对于船员见习船舶有何规定? 

记者咨询相关海事工作人员表示,“11规则”附件对船员见习船舶明确了如下规定:(1)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见习船舶不分航区,只要求在相应的等级上;(2)三副、三管轮的见习船舶应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或降一航区或降一等级;(3)大副、大管轮的见习船舶应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或降一等级但不能降航区;(4)船长、轮机长的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一致;(5)电子电气员的见习应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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