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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事首次通过远程港口国检查滞留外轮

2021-04-16 通讯员 陈赳昂 余晓强 中国水运报 13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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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4日,连云港海事局通过远程手段对一艘外国籍船舶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并因其存在重大缺陷对其进行了依法滞留。这是《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远程检查指南》生效以来,连云港海事首次通过远程港口国检查对外籍船

4月14日,连云港海事局通过远程手段对一艘外国籍船舶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并因其存在重大缺陷对其进行了依法滞留。这是《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远程检查指南》生效以来,连云港海事首次通过远程港口国检查对外籍船舶实施滞留。

按照东京备忘录选船标准,连云港海事局船舶安检人员对在港的伯利兹籍的“ALL××”轮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此次通过“视频连线+细节拍照”的远程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该轮存在缺少连云港港图、失控灯被遮挡角度过大、救助艇舷边释放布置无法观察到救助艇降落、货舱舱口楔耳中心距离超过600mm等4条滞留缺陷。经充分采集缺陷证据并与船长确认,安检员按照规定远程签发检查报告并对该轮依法实施滞留。

据悉,4月1日起《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远程检查指南》正式生效,海事部门可以通过远程手段对进入我国港口的外籍船舶进行远程港口国监督检查,法律效力等同登临检查。海事部门已对96艘次外轮开展了远程港口国监督检查,查出缺陷18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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