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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半月拆解300艘不合规船舶

2021-04-16 全媒记者 鄢琦 通讯员 袁毅 中国水运报 10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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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5日,在重庆海事局奉节海事处的监督下,在奉节永乐镇金槽和陈家村湾码头,73艘乡镇自用船和“三无”船舶被拆解。这是奉节县政府为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规范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依

4月15日,在重庆海事局奉节海事处的监督下,在奉节永乐镇金槽和陈家村湾码头,73艘乡镇自用船和“三无”船舶被拆解。这是奉节县政府为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规范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依法开展取缔辖区“三无”船舶和检丈不合格的自用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仅半个月时间就已拆解自用船舶300艘,占应拆解船舶的40%,有力地净化了辖区通航环境。

据奉节海事处处长左自德介绍,奉节县永乐镇、康乐镇、康坪乡、白帝镇、安坪镇、永安街道、鹤峰乡、夔州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等辖区就有“三无”船舶和自用船舶740艘,这些船舶长期存在航行无规律,违章行为多,船况破旧,船员素质低,事故频发等现象。每年都会发生同正常航行船舶碰撞,造成自用船倾覆,船上人员落水失踪、死亡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永乐镇应急办主任罗祖均告诉记者,今年是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为此,奉节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3月30日至5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无”船舶、检丈不合格的自用船舶一律上岸集中拆解;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水上交通运输等违法行为的船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船舶一律没收拆解,吊销其船舶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规定时间内自愿上交乡镇集中拆解的自用船舶,政府将给予船主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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