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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长航武穴公安调解一起跨省纠纷

2021-04-16 通讯员 龙勇军 中国水运网 16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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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5日18时许,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武穴派出所接到朱某报警,称其在武穴锚地与一艘货船发生民事纠纷,希望公安机关给予帮助。经了解,朱某于2021年4月3日驾驶王氏1号货船在长沙新港码头与祥龙388

4月15日18时许,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武穴派出所接到朱某报警,称其在武穴锚地与一艘货船发生民事纠纷,希望公安机关给予帮助。

经了解,朱某于2021年4月3日驾驶王氏1号货船在长沙新港码头与祥龙3889号货船碰撞,致使祥龙3889号货船一根钢管损坏。经双方书面协商,朱某赔偿祥龙3889号货船船主曾某6000元。4月15日,朱某与曾某货船在武穴锚地再次相遇,朱某心里不服,认为已赔偿曾某6000元,钢管应归己所有,遂要求曾某将损坏的钢管返还,最后协商未果。

接警后,武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朱某、曾某二人聚集在一起,逐个听取双方诉说,了解事实缘由。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方,情绪激动,争论不已,民警果断处制止,安抚双方情绪。查明情况后,民警经多方调解,多次协商,最终以曾某退还朱某1000元钢管成本费告结,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武穴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视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积极给予帮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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