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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船舶使用岸电115.68万度 张家港海事局保障船舶污染防治开局良好

2021-04-16 通讯员 毕德明 中国水运网 12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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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1年以来,张家港海事局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面深化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实践区建设。一季度辖区累计使用岸电13762艘次,用电量115

2021年以来,张家港海事局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面深化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实践区建设。一季度辖区累计使用岸电13762艘次,用电量115.68万度,其中,使用高压岸电17艘次,用电量12.83万度。辖区到港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垃圾送交率稳定在99.88%以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该局坚持协作联动,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治理体系,对接张家港市污防攻坚办、交通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业务研讨、实地考察、联合调研,编制《长江张家港段“一零两全四免费”智能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明确监管机构和从业企业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三个环节的24项任务,推动电子联单运行率和岸电建设使用推广指标纳入地方考核。

“我们坚持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夯实‘一零两全四免费’成效,积极与转运、处置单位对接,推动转运和处置环节长江干线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系统使用”,张家港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强化港作船防污染监管工作,杜绝“灯下黑”,从严、从细、从实开展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一季度开展专项检查1508艘次,发现异常159次,查处相关违法行为36艘次。

此外,该局还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出台岸电“惠企六条”“惠船八条”,编印《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彩页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水域污染应急联防体志愿者,深化信用管理在船舶防污染领域应用,推动港航单位为高压岸电设备投保公共责任保险,一系列扎实举措为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起到良好示范引领效应。

下一步,张家港海事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上级有关要求,着力加强创新探索,努力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更多张家港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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