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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拳出击 持续巩固生态环保成果

2021-03-19 全媒记者 周佳玲 通讯员 沈梦颖 中国水运网 176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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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你们要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为靠港作业船舶提供岸电服务哦……”3月18日,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来到泸州港,为码头工作人员宣讲了《长江保护法》中关于岸电使用的最

“你们要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为靠港作业船舶提供岸电服务哦……”3月18日,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来到泸州港,为码头工作人员宣讲了《长江保护法》中关于岸电使用的最新规定。

泸州港是四川省第一大港口。自2017年9月以来,在泸州交通部门的全力推动下,泸州港多用途码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智能岸电桩的建设和安装,集装箱码头6个泊位已建成6台40KW船舶岸电设备,每台设备可同时供应2条船同时使用岸电。今年前两月,泸州港已累计为104艘次靠港船舶提供岸电,累计供电5034.12千瓦时。

“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明显。”四川泸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曹廷华告诉记者,经测算,船舶靠岸后使用岸电,每年可以节约燃油600t,减排一氧化碳约1944t,二氧化硫49.6t,氮氧化物56t,节能减排效益明显。

据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2020年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泸州市已有13家港口码头具备向靠港作业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今年以来,已累计向376艘次靠港作业船舶提供岸电1.58万千瓦时。

不仅是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落地见效,近年来,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完成了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泸州段非法码头整治、泸州市港口码头及船厂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治、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

为了进一步巩固上述专项工作的成果,今年3月份以来,该支队又启动了泸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回头看”和大排查大整改两个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支队已累计排查点位108个,派出执法人员38组,共计155人次,共发现问题27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25个。

问题主要集中在前期已建设完成的污水处理、抑尘设备未按要求正常运行,防污染设施设备的使用台账记录不完整,防污设施设备未定期维护,“船e行”App使用不熟练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各执法大队积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定期跟进整改进度,全面收集整改情况图片,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扎实开展这两个专项行动,不仅在水路运输环节,还将在机动车维修行业、道路运输环节、交通受监工程项目开展排查和整改,加大宣传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决打好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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