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专业报道 深度分析 权威发布 实时动态
0 4

关于长江的这部法律3月起施行,这些事不能做!

2021-03-02 武汉广播电视台 140 次浏览
字号:

核心提示: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长江海事局加大力度开展现场宣传和检查执法,扎实做好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在武汉江段新五里服务区,海事执法人员对服务区及港内船舶进行了防污染检查。“我们

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长江海事局加大力度开展现场宣传和检查执法,扎实做好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在武汉江段新五里服务区,海事执法人员对服务区及港内船舶进行了防污染检查。

我们检查的重点就是生活垃圾的去向以及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之后的去向。如果违反了相应的规定,会根据相应的法规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比如说生活污水如果直排到长江,起步就是处罚2万元。武汉港区海事处武桥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孙玉国表示。

长江保护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条款,成为长江流域各地区经济发展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

近五年来,长江海事局完成从安全监管为中心向安全与防污监管为中心的观念转变,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设码头1400多个固定和流动接收点,实现码头船舶垃圾100%免费接收,推动建成33座船舶污染物转岸码头、4处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新建10座化学品洗舱站;在长江干线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应用燃油快速检测设备严把船用燃油质量关,督促载运粉尘货船船舶实施封舱管理,加强扬尘治理;建成15个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

所有的船舶要求是先交付垃圾和生活污水,再进行作业,在武汉海事局辖区内,所有的污水,都是要求零排放的。武汉港区海事处武桥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孙玉国告诉记者。

为了更好地落实长江大保护,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在长江、汉江“十年禁渔”基础上,武汉市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等6条通江支流进入季节性禁渔期,武汉警方同步启动为期4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随着发令枪响,以“江城平安”号为首的5艘武汉水警执法船和2艘渔政执法船驶出码头,为期4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根据《关于实施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确因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水产原种场采捕苗种等工作需要的,必须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禁渔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警方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方法、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明知是非法渔获物而予以收购、运输、贩卖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王斌表示,武汉警方将以通江支流禁捕为重点,抓实“宣、防、管、控、打”各项措施。大力宣传禁捕政策,提升市民禁捕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强力查控重点水域、查禁非法渔具、查堵销售渠道,进一步压缩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空间,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

TAGS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