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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学习《长江保护法》

2021-02-27 见习记者 杨翼远 通讯员 徐娴 中国水运网 15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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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召开贯彻《长江保护法》专题辅导会,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针对立法的八大亮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的六点建议进行了详细阐述。学习由院党委书记邢浩波主持,院班子成员、

近日,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召开贯彻《长江保护法》专题辅导会,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针对立法的八大亮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的六点建议进行了详细阐述。学习由院党委书记邢浩波主持,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长航设计院各部门经理和负责人参加。

学习中,参会人员结合前期自学心得,围绕航道建设、养护、服务等工作实际,针对《长江保护法》的重点内容、特殊意义及配套施行机制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会上,邢浩波强调,学习好《长江保护法》,需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需要具备全流域的大局观,需要将我们的工作、思考、谋划放在整个大局里进行统筹,这既是政治要求,也是做好实际工作的前提。他还指出,长江流域是以水为纽带和基础的自然空间单位,也是人类生产生活的社会空间单元,《长江保护法》把长江流域视为一个有边界范围的空间,以解决流域空间不均衡为重点,确立了具有空间特点的国土空间开发管控的法律。

此外,邢浩波要求,会后各部门要继续组织针对性的交流学习,争取用好这部法律,不断去开拓经营市场、保护发展权益、实现研究院的良性发展。

随后,研究院及时组织了2021年党委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内容,科学谋划把法律规定贯穿到长江航道各项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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