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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多种经营”手段扶助种粮农户致富,是“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

2021-02-26 胡广清 中国水运网 4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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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最近,各级官方媒体都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零三五年

最近,各级官方媒体都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见》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怎样把党的“乡村振兴”的富民政策贯彻好、执行好?

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要认真学习、理解、“吃透”党这一政策精神,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套相关的实施政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乡村振兴”政策,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真正执行到位。

“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诚然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但是,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

只要我们的眼睛向下看,只要我们各级领导人的作风“接地气”,就可以发现,“乡村振兴”过程中,有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就是怎样使种粮食的农民富起来?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如果我们不攻克这道难关,你怎么去“绕道走”,你怎么去“搞变通”,你怎么说大话,吹牛皮,最终都没有用。

所以,如何使种粮农户富起来?就成为摆在相关地区党政领导面前的一道考题。

我们再来看一看中央文件是怎么说的。

《意见》围绕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提出,要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打好种业翻身仗,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资装备支撑,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仔细研读中央的这一文件,我们可以看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一条硬杠杠。在这个前提下,仅靠土地种粮食,农民收入怎么能够增加?

一亩(660平方米)的稻田,一年种两季水稻(有些地区只能种植一季),亩产一般是1000市斤,早晚稻两季收获2000斤。一斤水稻价格是0.8元,种双季稻2000斤,一亩一年可得毛收入1600元。除去化肥、农药、肥料、人工等成本,一亩水稻一年收入也就是1000元。

一户 种10亩水稻,一年也就纯收入1万元;一年种100水稻,也只能收入10万元;种1000亩水稻才能收100万元。

以湖北省荆州市为例,一家农户能种10亩水稻田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只能种两亩、三亩,五亩、六亩地。那些能够种100亩以上的农户,都是经村民“土地流转”之后,土地集中到自己手上的种粮大户。这样的大户,在农村是千里挑一,万里挑一。没有代表性。

绝大多数农民,除了承包集体的这些土地,每户还有一两分或者三五分自留地。自留地的面积多少,一是要看农户家的人口有多少。有少数地方还要看当地村民房前屋后空余地及村里的边角零散地有多少。有多多分,有少少分。

所以,一般的种粮农户,一年的种粮纯收益就是几千元上万元。再加上一年养四、五十只鸡,一、二头猪的的收入,一户一年总收入在 2 万元左右。

一户一年2万元左右的收入,农民怎么能盖房?怎么能娶媳妇结婚?怎么能够添置衣服?怎么能应付人情客往?于是,许多年轻的小伙子、姑娘就到城里去打工。 留下在村种田的,绝大部分都是50岁以上的老人 。有人预计,再过10年、20年,村里就没有人种田了。这个现象继续发展下去,对整个社会结构的平衡来说,也是很不利的。

也许有人会说,搞“土地流转”,把田转给中粮大户种植,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种粮大户耕种别的农户转来的土地,只适合可以机械耕作的平原地区实行,坵陵、山地农村不可能用机械操作,种粮大户也就不能够产生,土地也就不能大规模流转。

靠种粮食农户到底怎么能致富?也许又有人提出:到乡镇建工厂,搞粮食深加工,用粮食做饼干、面包、麻花、冰糖;用粮食喂猪再加工成火腿肠、冰冻肉出售;用粮食造酒……。这些难道不能提高种粮农民的收益吗?这些办法当然是可行的,也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不能解决全面的问题和根本的问题。湖北省监利市是我国的产粮大市,这个市也出产一种“监利粮酒”,是用稻谷为原料做成。这种酒尽管近些年来越卖越红火,在武汉的市场份额越占越大,但所消化的粮食还是有限。造酒所得的粮食深加工收入,也就是富了那么几户造酒企业老板。没有直接惠及广大种粮的农民。

这个监利市为了消化粮食,提高种粮的效益,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办起了“福娃”等好几个粮食深加工企业,生产饼干、糖果等副食品,经济效益也很好,但是赚的钱都装进了少数几个企业家口袋。广大的种粮农民没有受益。

种粮的农民要富起来,到底有没有路可走?

当然有:要用“畜、禽、林、牧、副(农产品加工企业)鱼”等多种产业扶助种粮农户,既保证他们不毁坏基本农田去种植林果等经济作物,保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又能保证他们不抛弃粮田,荒芜土地,不盲目到城里找工作闯荡。

例如:湖北省荆州市的潜江、监利、洪湖、江陵等市县,在稻田养鱼养虾,再对养殖鱼虾进行深加工,产品到市场销售,从而增加种粮农户的经济收入。潜江市从2000年开始在稻田养殖龙虾。2020年,潜江全市养殖、加工、出售龙虾的产值达500亿元,按全市166万亩耕地计算,平均每亩增加产值3万元,每亩增加利润9000元以上。

再如,湖北省宜都市红花套镇,引进外地资本在坵陵地区实行高科技工厂化养殖千亩鲟鱼(有关政策允许各种鲟鱼子二代实行人工养殖)。龙头企业实现200立方米的自来水养殖10吨鲟鱼的高产量。在此基础上指导分散养殖鲟鱼的农户对所养鲟鱼进行深加工,生产鲟鱼子酱、鲟鱼皮革制品、鲟鱼酒等20多种产品出售。其中鲟鱼子酱出售到欧美的十几个国家,每吨可以卖到500万元人民币。这样,既节省了土地资源,又能提高种粮农户养殖鲟鱼的副业收益。这也是“以鱼补粮”的措施。

又如湖北省当阳市草埠镇的顶味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当地农民自留地上所种植的萝卜、豆角、黄豆等收购起来,加工成腌制品、酱制品进行精包装,推向各地超市。这家龙头企业每年销售收入达2000多万元,同时也给提供萝卜、豆角等加工原材料的种粮农户增加了自留地的收益。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还有: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外地资本、项目投入乡村农业产业发展;动员本地到外地务工后富起来的大款、能人回乡创办领办企业;组织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援乡村建设;种粮农民在粮食加工企业中入股,走共同富裕之路等等。

种粮的农民与其他渔民、果民、林民、牧民等相比,其致富的难度更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深入调查研究,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把种粮农民富起来这个难关攻克了,那么整个“乡村振兴”工作就会势如破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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