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部南水北调船舶防污染地方规章——《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即将实施
[搜船网 搜船资讯] 核心提示:近日,扬州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近期即将颁布实施。据悉,这是目前我省乃至我国首部关于南水北调船舶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扬州作为运河原点城市,是南水北调东线
近日,扬州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近期即将颁布实施。据悉,这是目前我省乃至我国首部关于南水北调船舶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
扬州作为运河原点城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取水源头, 也是长江经济带和大运河文化带交汇点城市,为保障好“一江清水北送”,交通海事部门经过一年的时间,制定了《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办法》共计27条,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政府及主管部门职责、企业主体职责、保障机制、设施建设方案、岸上接收设施、船舶防污设施、流动接收设施、水域排放控制、大气排放控制、粉尘污染防控、船舶主动送交、运行联单制度、污染事故应急搜救能力建设、联合监管、信用管理、法律责任等,简洁明了、管用实用。
《办法》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将上级党委政府的最新政策要求和上位法的原则规定,与扬州实际紧密结合,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船岸设施建设、接收转运处置运行、信用等新型监管方式,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细化、明确。
《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在江苏及我市考察调研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切实措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