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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牢“防污网” 打造长江“绿飘带” ——泸州在全省范围率先完成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任务

2020-10-23 全媒记者 周佳玲 通讯员 胡蝶 文/图 中国水运报 103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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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建1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船;64道渡口配备垃圾接收及转运设施;550艘船舶完成船舶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整治改造;14座港口码头和3家船厂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自身环保设施及岸电设施建设改造……10月

新建1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船;64道渡口配备垃圾接收及转运设施;550艘船舶完成船舶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整治改造;14座港口码头和3家船厂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自身环保设施及岸电设施建设改造……10月22日,记者从泸州市政府召开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泸州已于九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整治任务。

“经过整治后,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涉水企业污染治理能力、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能力得到了突破性提升。”发布会上,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佘克明自豪地说。

泸州为何能提前近一个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整治任务?任务完成后实效如何?相关部门下一步的监管重点是什么?发布会当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厚积薄发

污染防治实效初显

地处长江上游的泸州,也是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责任重大。近年来,泸州市一直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环保理念,在挖掘长江黄金水道潜力的同时,着力谱写以绿为底的生态曲,全力打造好长江这条“绿飘带”

时光流转至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带队到泸州港集装箱码头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集装箱码头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六点整改意见,也为泸州市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更确切的方向。

为全面落实这次执法检查要求,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由交通部门牵头推进,于2019年5月在整个长江干线率先启动港口码头及船厂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范围从集装箱码头扩大到全市所有港口码头及船厂,力度空前。

此外,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还依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结合当时环保最新要求,联合制定了《泸州市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点》(以下简称《技术要点》,率先在全国内河明确了港口码头的污染防治标准。

通过见真章求实效的整改,泸州市于2019年底基本具备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企业污染治理能力、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能力,为2020年度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打下了坚实基础。

谋定后动

“三个率先”见证“泸州速度”

今年1月1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4部委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要求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推动长江流域船舶和港口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于变局中开新局。尽管泸州已率先启动了港口码头及船厂水污染的防治,但随着新任务的部署,泸州丝毫未放松警惕,而是在2019年整治基础上,按照高标准整改,全流程防治的理念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仅召开整治工作宣传动员会、现场推进会、专题工作会等就达20余次。

同时,自我加压提高整治目标任务,将400总吨以下船舶完成生活污水、油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70%的改造任务提高至100%,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设定奋斗目标之后,更重要的是精准施策。“泸州市积极定标准、找差距、编方案、保验收,率先完成了整改建设项目。”佘克明在会上介绍。

——定标准。泸州市严格按照《四川省港口码头与船舶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并结合2019年制定的《技术要点》,为高质量完成整改目标提供规范标准。

——找差距。在2019年整治基础上,泸州市对照新标准查漏补缺,全面收集全市14家港口码头、64道渡口、3家船厂以及550艘船舶的问题清单,共查出需要整改的问题439项。

——编方案。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泸州市特别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整改标准编制了“一码头一方案”“一船厂一方案”“一船舶一方案”“一渡口一方案”。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环保专家对方案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整改内容符合规范。

——抓整改。督促港口码头、船主、船厂等根据整改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购买相应设施设备,倒排工期,顺排工序,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按时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9月底,泸州市已完成100%的整改项目。

——保验收。泸州市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发改委、生态环境、城管、住建、海事等职能部门以及环保、电力等领域专家成立整治验收工作组,对照整改方案开展全面验收,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据了解,泸州不仅完成了相关项目的整改和新建,相关防污染设施也率先投入到运行中。如10月15日投入试运行的“泸碧水1号”,就是四川省第一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船,一次可接收船舶固体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共127吨。

分而治之

精准治理实现“颗粒归仓”

泸州市总投资约2.7亿元的突出问题整治任务,实效如何?“今年7月9日,全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在泸州召开,‘泸州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这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泸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于整治任务中,最突出的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如何运转?相关部门也作出了解答。

对于船舶生活垃圾,泸州均采用船员投递码头分类垃圾桶,码头定期转运至就近垃圾集中转运点处置的方式。

对于船舶上产生得最多的生活污水,又如何提升回收效率和质量?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体文介绍,在泰安玉龙码头和泸州港集装箱码头,因为码头已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及处理设施,船舶污水可通过管道加泵的方式运送至码头暂存。其中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油废水处理后,油污按危废规范转运处置。

与此不同的是,在密溪沟码头一期和古蔺财湾码头,采用码头用移动接收桶吊装的方式实现船舶污水接收转运;在神仙桥码头,码头会采用购买吸污车实现船舶污水接收,并直接运送至就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据统计,今年泸州已累计接收船舶生活垃圾68吨,生活污水1168吨,含油废水8吨。

此外,关于船舶危险废物,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罗波介绍,2019年,泸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4.6万吨,综合利用量约43吨,处置量约4.2万吨,贮存量约4200吨,危险废物均交具有资质的单位收集或处置。

罗波表示,“近期,泸州市还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督查考核,并正在加快推进5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项目将于2021年底前建成。届时,将可收集和处置含废矿物油在内的30余类危险废物,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当前,“防污网”已织牢,但如何让防污设施物尽其用?会议提出,将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保障,层层压实责任链;强化指导执法保障,建立交通、发改委、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海事六部门联合调研机制,并强化执法检查,大力推广“船e行”,利用信息技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政策支持保障,申报整治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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