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港将于5年内实现500万标箱吞吐量——《建设武汉中部地区枢纽港实施方案》审查会召开
[搜船网 搜船资讯] 核心提示:9月9日上午,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建设武汉中部地区枢纽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武汉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及长江航务管理局、省港航局、省社科院、
9月9日上午,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建设武汉中部地区枢纽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武汉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及长江航务管理局、省港航局、省社科院、武汉海关等单位的相关专家与会指导。
据了解,为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补足“集装箱总量低、规模相对失衡、外贸经济偏差”的短板,提升物流组织与港区作业能力、繁荣港口经济,《实施方案》聚焦“建成中部地区枢纽港,实现集装箱吞吐量500万标箱”的目标,围绕“水水直达、水水中转、水铁联运、沿江捎带”四大突破路径,从港航基建、物流服务、运输船队、合作共建、政策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2020年武汉航运中心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建设中部地区枢纽港的条件已经具备,500万标箱的目标开启了全新格局也意味着挑战。”武汉理工大学教授陶德馨在会上指出,过去十年,武汉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平均年增幅在10%左右,目标提出实现集装箱量增幅倍数式增长极具挑战,这迫切需要挖地三尺的决心与非凡举措,而《实施方案》中的四大路径正是破题之法。
长江航务管理局航道处处长李青云对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出了建议。他强调,该方案全面而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但绿色发展处于枢纽建设的首要位置,诸如水上综合服务区、配套管网建设等环保工作应得到全面布置。此外,考虑到船舶最低配员标准,在实施“智慧船舶工程”任务中“减少50%船员”一项应进行改良。
“总之,要抓住港口发展的本质目的——将武汉打造成长江中游经济核心城市。”在对方案内容发表见解后,省港航局计划处副处长刘迪呼吁展开更深入思考,统一思想以港产城融合促进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武汉经济繁荣、发挥“枢纽”作用。
会上,各相关部门领导对《实施方案》表示高度认可并就职责分工、具体措施等进行了充分论述,并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共推目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