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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搜救奖励标准将提高至8万元、6万元和3万元

2020-08-27 全媒记者 孙丹妮 中国水运网 13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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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救助,8月27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扶持社会搜救力量发展的新政策,将社会搜救奖励标准提高至8万元、6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救助,8月27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扶持社会搜救力量发展的新政策,将社会搜救奖励标准提高至8万元、6万元和3万元。

具体而言,对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上突发事件搜救的社会力量,可分别按照最高8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参加社会影响大、救助风险高、持续事件长的搜救行动,以及长期坚持参加水上搜救行动的,孙文剑介绍,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7月,交通运输部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881次,协调派出搜救船舶5980艘次、飞机127架次;成功搜救遇险船舶560艘、遇险人员5301人,搜救成功率达到95.8%。

为确保水上搜救工作及时有效,孙文剑介绍,交通运输部部署73艘专业救助船和20架救助直升机坚守在海上一线,根据台风路径及时研判、随时调整,确保一旦险情发生能及时处置,保障海上航行及生产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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