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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一体化融合发展 锦州海事局与营口航标处签订交流合作协议

2020-08-12 通讯员 刘瑞军 中国水运网 13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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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航与航标管理交流合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锦州海事局与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于2020年8月11日下

为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航与航标管理交流合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锦州海事局与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在锦州海事局举行了《锦州海事局 营口航标处 通航与航标管理交流合作协议》签订仪式。锦州海事局局长季军、营口航标处处长刘承旭、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志超及相关人员出席了签订仪式,会议由锦州海事局副局长李东主持。

签订仪式上,季军局长对刘承旭处长和李志超副总裁一行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同时表示:长期以来,锦州海事局与营口航标处双方始终坚持信息共享、资源互补的合作理念,在航标动态信息通报、航行通(警)告发布、专用航标监督检查和航标保护等方面工作深入交流与协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树立了良好的公共形象。

随后,季军局长就深化双方合作交流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不断拓展合作深度与交流领域。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加强双方在党建和群团工作方面交流合作,组织廉政文化交流,开展基层党支部联建联学,实施群团组织结对共建。二是持续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共享航标数据、通航数据、船舶AIS数据和港口建设发展情况等基础信息,实现港口码头、船艇、执法装备等装备设施共享共用。三是共同助力锦州港口发展建设。建议双方在虚拟航标、无磁性航标布设工作等方面共同研究、协调配合,为服务港口发展建设和地方航运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四是合力做好航海保障工作。联合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擅自关闭AIS船载终端等违法行为。双方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辖区的航标保护工作等相关工作。

刘承旭处长感谢锦州海事局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帮助,并指出,航海保障体制改革以来,海事监管与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更加紧密。此次协议签订为双方全面合作搭建了新平台,奠定了新基石,希望以协议签订为契机,双方全面深化业务、党建等各方面合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并相信双方一体化融合发展必定结出丰硕的成果。

最后,双方签署了《锦州海事局 营口航标处 通航与航标管理交流合作协议》。此次协议签订凝聚了双方共识,形成了合作框架,建立了协调机制,对下一步工作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锦州海事局将与营口航标处凝聚共识,戮力同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海事“三化”建设为统领,不断深化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共同为地方航运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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