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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八所政企共选“安全标杆船”到港可优先靠泊

2020-07-31 全媒记者 龙巍 通讯员 欧刚 陈振凯 中国水运网 1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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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31日,海南八所海事局联合海南八所港务责任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发布八所港安全标杆船舶评选及信用激励措施,并为四家单位共同评选的50艘安全标杆船舶,颁发了安

7月31日,海南八所海事局联合海南八所港务责任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发布八所港安全标杆船舶评选及信用激励措施,并为四家单位共同评选的50艘安全标杆船舶,颁发了安全标杆船舶证书,。

据介绍,安全标杆船舶实行激励措施管理,在船舶检查频次、检查范围、船舶靠泊、货物配送及装卸等方面给予便利,货主优先选择“安全标杆船舶”到港进行装卸货物,并积极协调完成货物装卸前各项准备工作,安全标杆船舶享有一定优先靠离泊的便利,及时获得靠离泊安排,经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抽查确认,对安全标杆船舶已开展的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安全检查所提交的报告予以认可。

八所海事局局长李涛表示,安全标杆船舶评选及信用激励措施将在航运企业树立安全标杆引领作用,便利安全标杆船舶,极大缩短船舶在港作业周期,集中力量检查安全信用低的船舶,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立体防线。安全标杆船舶如遇船舶事故、船舶滞留、行政处罚、更换管理人等影响安全信用的情况,将及时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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