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2020〕76号
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发布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导则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县制定《连江县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连江县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强化海上入境渠道管控,严防境外疫情通过海上船舶输入,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发布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导则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目标,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关单位直接责任和全社会共同责任,按照“分段管控、分兵把守”原则,调动一切力量,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全面监测监控,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海上输入防控工作,消除台风期间避风船舶管控风险点,堵住海上非法入境和疫情输入漏洞,确保“不进一船,不漏一人”。
二、成立专班
成立连江县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副组长由海洋与渔业局王朝晖党组书记、局长,连江海事处何光清处长,罗源海事处林仲全处长担任,成员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气象局、连江海事处、罗源海事处、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直属分中心、县交通局、县公安局海防大队、福州海警连江工作站、榕城海关驻罗源湾办事处、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二队、沿海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信息上传下达、汇总报送等工作,必要时召集海上境外疫情防控输入联席会议。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台风期结束。
四、职责分工
(一)县海洋与渔业局
负责根据防台应急响应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等级渔业防台预案,下达渔船进港避风及人员撤离上岸指令,开展远洋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利用“北斗示位仪”加强辖区渔船管控,严格督促渔船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未经批准,渔船一律不得离开避风场所,并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联合海事、海警、海防、属地政府开展港口和海上巡查、监视和海上渔业应急事件处理。
(二)县气象局
负责加强台风预警预报,密切跟踪台风移动路径,及时发布恶劣气象海况预警预报,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不间断播发台风信息,加强台风信息共享。
(三)连江海事处和罗源海事处
负责根据防台应急响应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等级防台预案,提醒过往船舶尤其是外国籍船舶调整计划航线,避开台风影响区域或驶至安全水域抛锚避风;台风期间避风或临时停泊船舶进出口港审批,船舶信息核查,督促船上落实船舶、船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指令船舶在指定锚地抛锚避风,控制船岸交流活动,严禁避风或临时停泊船舶、船员擅自靠岸登陆、补给,做好在港避风船舶、船员管控和避风结束离境管理工作。
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属地政府及海关、边检等部门。
组织开展海上巡查、监视和海上应急事件处理。
(四)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二队
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境申请报告后,通过梅沙系统、海港管理信息系统、“单一窗口”、出入境综合数据应用平台、船讯网等收集掌握并核实船舶具体信息、航行轨迹、船员国籍、出入境记录等情况,办理外国籍船舶移泊、船员入境手续,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连江县人民政府及海事、海关等部门。
对擅自靠近的外国籍船舶采取警告、拦截、驱离等管控措施,杜绝非法入境。
(五)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直属分中心
负责根据船舶风险等级评判机制,有针对性的做好台风期间进港避风或临时停泊船舶的引航工作。
(六)县交通局
负责做好返港渔船与境内港口船员换班的协调和人员转运工作。
(七)县公安局海防大队
负责排查各类偷私渡人员,清查“三非”境外人员,核查偷私渡违法犯罪线索,阻止人员通过海上非法入境,防止非法入境人员潜藏我县辖区,制止辖区群众参与或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出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
(八)福州海警连江工作站
负责对擅自靠近避风船舶的船只、避风船舶上人员擅自下船采取警告、拦截、驱离等管控措施,确保无关船舶、人员不与避风船舶接触,有效杜绝非法入境。
并对防台响应解除后离境外国籍船舶实施全程动态跟踪监控,督促尽快驶离。
(九)榕城海关驻罗源湾办事处
负责依照口岸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严检疫措施,强化入境船舶的卫生检疫,对可能受到污染的船舶实施消毒;对来自疫情严重的国家、地区以及入境时卫生检疫申报异常的船舶,全面实施登临检疫,提前排查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做好分类处置。
(十)沿海乡镇政府
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负责做好渔船进港避风、船上人员撤离上岸的组织协调工作;要结合渔港的避风能力,科学指挥当地渔港监督机构妥善协调、合理安排渔船进港避风,同时,要充分结合年度伏季休渔制度和避风船舶管理工作实际,做到科学调度、留有余地;组织对撤离上岸人员开展信息核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确保所有入港渔船逐一登船检查,做到“每船必检、不漏一人”;督促船东船长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沿海各乡镇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责任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确保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人,不发生避风船舶人员非法入境、疫情输入等不良后果。
(二)强化信息报送
各有关部门、各沿海乡镇政府要加强信息共享,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各沿海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职责,坚决守住底线,加强督查检查,谁漏谁负责、谁漏谁担责,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输入疫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连江县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连江县台风期间避风船舶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俞传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朝晖 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光清 连江海事处处长
林仲全 罗源海事处处长
成 员:郑昭江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陈 婧 县气象局副局长
姚升耀 连江海事处副处长
池 锦 罗源海事处副处长
潘心利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直属分中心
林建辛 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孙洪普 县公安局海防大队副大队长
陈伟男 福州海警连江工作站站长
余建铭 榕城海关驻罗源湾办事处副主任
孙锦峰 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二队副队长
施彩平 琯头镇人武部部长
陈维健 晓澳镇副镇长
吴令开 浦口镇副镇长
王金寿 东岱镇副镇长
林智圣 筱埕镇副镇长
林 发 坑园镇副镇长
赖力煌 下宫乡人武部部长
孙发通 官坂镇主任科员
谢祖明 马鼻镇主任科员
杨忠友 透堡镇四级主任科员
林 典 安凯乡副乡长
陈农忠 黄岐镇副镇长
邱和云 苔菉镇人武部部长
来源:连江县政府办、连江发布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