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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公安海门派出所快速侦破“电捕鱼”案件

2020-07-03 中国水运网 11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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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长江禁渔期禁捕规定,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长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海门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电捕鱼”案。2020年6月23日上午,长江航运公安

为贯彻落实长江禁渔期禁捕规定,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长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海门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电捕鱼”案。

2020年6月23日上午,长江航运公安局海门派出所民警在新江海河水域巡查时,得知该水域有人实施“电捕鱼”作业。民警将该情况上报所领导,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部署侦查方案,要求尽快侦破“电捕鱼”案件。当日下午14时35分许,蹲守民警发现两名男子,身背电瓶、手拿渔网,正在长江海门段新江海河水域实施“电捕鱼”行为,立即采取行动,将正在使用电捕鱼设备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作业的沈某某、闫某某抓获。

到案后,沈某某、闫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沈某某、闫某某受利益驱使,在明知长江禁渔期内,在长江海门段新江海河水域内,使用明令禁止的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当场查获电捕鱼设备一套、非法捕捞的渔获物90条,共3.16公斤。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电捕鱼行为是利用高压电捕捉鱼类的办法,极具毁灭性和危险性,对渔业资源、人类本身以及生态环境都具有巨大危害。长江航运公安局海门派出所民警提示,使用电捕鱼工具在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行为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请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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