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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

2020-06-09 中国海事 9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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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9年12月24日厦门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并核发了首批《国内航行船舶证》。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1.jpg 半年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的指导下,厦门海事...

2019年12月24日

厦门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并核发了首批《国内航行船舶证》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1.jpg



半年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的指导下,厦门海事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2020年6月23日,厦门海事局累计为146艘港内航行船舶核发了《国内航行船舶证》,占厦门港港内航行船舶总数的70%,另有40余艘符合试点改革条件船舶预约近期换发新证,改革进度符合预期。



厦门海事局局长李恩东: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2.jpg



“立足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水平的创新发展,同交通强国建设、‘海丝核心区’建设同频共振,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试点工作向纵深铺展,不断取得实质性成果。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3.jpg



行业诉求获解,船舶办证“只跑一次”

试点以来,厦门海事局将原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等六本船舶证书,合并为一张《国内航行船舶证》,且以“贴签”形式满足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年度办理要求,通过上级授权延长船舶电台执照有效期,实现“合一”后国内航行船舶证“五年有效、一次换发”,避免改革前相对人因证书有效期不一致频繁跑办情形。

通过审批流程再造、政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改革,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快办快结”服务。

截至6月23日,试点改革已为试点船舶累计减少发放证书超360本,节省办事时间超5000个工作日,有效降低航运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得到航运市场主体的充分肯定。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4.jpg



厦门轮渡有限公司

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徐小平:

我们公司除了趸船外,符合试点条件的21艘船舶第一时间参与到改革中,通过“一站式”办理,减轻了办理证书的成本和工作量,船舶也得以‘多跑少等’,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信息保障有力,配套机制优化升级

为实现对《国内航行船舶证》行政审批的信息化管理,厦门海事局搭建了国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服务平台,研究开发岗位并联审批、工作进度跟踪、信息统计查询、证书制作验真等功能,有效提升试点船舶数据管理与应用效能。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5.jpg



此外,厦门海事局还制定实施《<国内航行船舶证>工作规程(试行),细化国内航行船舶证签发、换发、补发、受理、用印、归档等各环节工作,确立政务中心与职能部门职能分工,构建与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内部运行机制,使得原来六本证书超过30个工作日的法定办理时间,现在5个工作日内就全部办结。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6.jpg



“减证”推动“简政”,海事监管提速增效

一方面,试点改革打破传统业务部门“多头审批”现状,理顺业务归口管理与政务审批服务关系,推动海事内部管理协作更趋精细完善,大大提升行政效率。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7.jpg



另一方面,证书信息的集约化使得海事执法由原来核查“六证”减少为核验“一张”,较大程度便捷了现场监管,在现有现场综合执法机制、船舶进出港报告制等监管制度支持下,试点改革不仅保障船舶“走得快”,同时促使海事机构“管得好”

改革至今,厦门海事局辖区港内船舶未发生海上交通及污染事故。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8.jpg


下一步,厦门海事局将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的引导和部署下,精准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加大“减程序”“减环节”改革力度,继续在船舶证书、船舶文书、船员证书多个领域开展简化研究,以高质量发展写好交通强国海事篇。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9.jpg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试行半年,厦门海事辖区换证率达70%-10.jpg


2019年12月24日
厦门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并核发了首批《国内航行船舶证》



半年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的指导下,厦门海事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2020年6月23日,厦门海事局累计为146艘港内航行船舶核发了《国内航行船舶证》,占厦门港港内航行船舶总数的70%,另有40余艘符合试点改革条件船舶预约近期换发新证,改革进度符合预期。



厦门海事局局长李恩东: “立足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水平的创新发展,同交通强国建设、‘海丝核心区’建设同频共振,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试点工作向纵深铺展,不断取得实质性成果。

行业诉求获解,船舶办证“只跑一次”
试点以来,厦门海事局将原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等六本船舶证书,合并为一张《国内航行船舶证》,且以“贴签”形式满足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年度办理要求,通过上级授权延长船舶电台执照有效期,实现“合一”后国内航行船舶证“五年有效、一次换发”,避免改革前相对人因证书有效期不一致频繁跑办情形。

通过审批流程再造、政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改革,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快办快结”服务。

截至6月23日,试点改革已为试点船舶累计减少发放证书超360本,节省办事时间超5000个工作日,有效降低航运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得到航运市场主体的充分肯定。







厦门轮渡有限公司
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徐小平:

我们公司除了趸船外,符合试点条件的21艘船舶第一时间参与到改革中,通过“一站式”办理,减轻了办理证书的成本和工作量,船舶也得以‘多跑少等’,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信息保障有力,配套机制优化升级


为实现对《国内航行船舶证》行政审批的信息化管理,厦门海事局搭建了国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服务平台,研究开发岗位并联审批、工作进度跟踪、信息统计查询、证书制作验真等功能,有效提升试点船舶数据管理与应用效能。





此外,厦门海事局还制定实施《<国内航行船舶证>工作规程(试行),细化国内航行船舶证签发、换发、补发、受理、用印、归档等各环节工作,确立政务中心与职能部门职能分工,构建与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内部运行机制,使得原来六本证书超过30个工作日的法定办理时间,现在5个工作日内就全部办结。








“减证”推动“简政”,海事监管提速增效


一方面,试点改革打破传统业务部门“多头审批”现状,理顺业务归口管理与政务审批服务关系,推动海事内部管理协作更趋精细完善,大大提升行政效率。







另一方面,证书信息的集约化使得海事执法由原来核查“六证”减少为核验“一张”,较大程度便捷了现场监管,在现有现场综合执法机制、船舶进出港报告制等监管制度支持下,试点改革不仅保障船舶“走得快”,同时促使海事机构“管得好”

改革至今,厦门海事局辖区港内船舶未发生海上交通及污染事故。






下一步,厦门海事局将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的引导和部署下,精准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加大“减程序”“减环节”改革力度,继续在船舶证书、船舶文书、船员证书多个领域开展简化研究,以高质量发展写好交通强国海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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